今天在福宁医院红绿灯口看见福宁医院挂着"闽东医院医疗集团福宁医院"咨询了闽东医院答复是和福宁医院没关系。这种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对消费者直接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请相关部门介入
我局执法人员于2017年2月24日下午到霞浦县福宁医院了解投诉情况,据法定代表人林碧良介绍,该医院在2016年12月27日与宁德市闽东医院已签订合作协议,宁德市闽东医院同意福宁医院加入宁德市闽东医院医疗集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可以认定霞浦县福宁医院宣传内容不涉及虚假宣传。
附件:合作协议书(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7-3-6 17:21回复)
附件:17-18-47-协议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