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城厢区计生局领导,贵局2014年6月12日发布的莆城人口{2014}30号文件《裁量意见》序号2,B档第4条,非转农后是按农民或者非农标准的2倍征收?或者是按与序号2,D档第5条的3倍标准征收,应该怎样区别?
你于2015年1月8日的诉求件收悉,现答复如下:
莆城人口[2014]30号文件《裁量意见》序号2B档第4条是指城镇居民生育一个子女后,因户籍正常迁移至农村,违法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仍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征社会抚养费。D档第5条是指违法多生育后为逃避社会抚养费征收而变更户籍或利用假离婚等手段违法生育,则按3倍征收其社会抚养费。
城厢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1月9日(城厢区卫计局于 2015-1-9 15:3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