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府谷煤矿暴打农民后扔河槽,农民维权难!
府谷县庙沟门镇位于神府煤田的腹地。本地矿藏富集,遍地黑金,人称——陕北“小香港”。但这里也因煤而灾,煤炭开采后,土地沉陷,房屋开裂,给人以“陆沉”之感......
2007年5月成立的涌鑫矿业公司由国有的陕北矿业公司;府谷县国有资产运营公司;民营企业:府谷东源煤焦公司、神木欣盛煤焦化公司合资组成。2011年开始建设位于府谷县庙沟门镇的安山煤矿。2012年安山煤矿进入生产期。此后,矿井周边的庙沟门镇安山沟村、庙沟门村所属各自然村开始了愈演愈烈的土地塌陷。
刘二文是府谷县庙沟门村-上庙梁自然村村民。
2012年,庙沟门村-上庙梁自然村在土地塌陷愈演愈烈,不能获得搬迁安置及权益补偿的情况下,要求从煤矿的销售中向煤炭买方提取一定的补偿金。
镇政府因此召开了矿方、政府和村民的三方会议。刘二文在会后质问主持会议的赵主席“煤矿生产是否合理,证件是否齐全”等话引起赵的不满。
第二天,刘二文与村民到煤矿拦路维权时,煤矿销售科负责人刘鹏程带领手持橡胶辊的矿方人员突然冲出殴打村民。村民猝不及防,多人被打。
刘二文是矿方打击的重点对象,被打倒在地后,又被矿方人员抬起扔下2米深的河槽,当时昏厥。刘二文骨折三处,住院1月有余。
在村民和煤矿的冲突中,当地警方庙沟门镇派出所显然站在了煤矿一边。村民从9:06分开始报案,在派出所推脱不理后,又向县市两级110分别报案。但近在咫尺的庙沟门镇公安派出所在市县两级公安110的指挥下,于事件结束后的10点-11点间才姗姗来到。
我国法律规定,致人轻伤,就应该追究刑责。此事在当地影响恶劣,极大地损害了政府形象。但却没有人因此受到司法制裁。
矿方的暴力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煤矿虽然给重伤村民刘二文、刘桂文、刘耀“卺明”了20万元医疗费,但从此建立起了令人恐惧的“生产秩序”。只是这种秩序不是来源于法律,而是来源于裁量法律的“权、钱、暴”联盟。颇有打死你给你100万的豪放和无忌。
(卺明:陕北方言,是和解、协调的意思。)
结语
从我们的接触看,安山矿区农民的诉求其实简单:在土地塌陷、环境破坏愈演愈烈的情况下,他们想尽快逃离这里,开始新的生活。他们并不希图抵制煤矿建设,而是希望得到法律规定的合理补偿,以维护最基本的生存权益。但矿方在追求商业利益最大化的同时,显然不愿意承担过多的社会责任。挖走煤炭,拖疲农民,尽量“节约”“宝贵”的生产资金是他们的办矿“方略”。
转载自:耿跃东的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