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领导做主

事情的经过:4月12号凌晨2点15分我开车送我表哥回家,送到我哥家门口【祥和明珠园门口】我哥下车后,刚好有两名年轻人走过,他们面朝我表哥一直骂,我哥就问他们什么意思干嘛一直骂他,他们就上前跟我表哥起了争执,我通过倒车镜看到他们起了口角,我就下车跟对方说我表哥喝酒了,我跟对方道歉,对方跟我说,没有我的事,然后两名年轻人其中一名拿出电话开始叫人,在此其中我听到他说“我是乌龟”。
突然另一名年轻人跑到CD酒吧【万城】,不一会儿就拿了一把刀跟炒菜的大勺出来,其中一把刀给了一名叫“乌龟”的年轻人,他拿到刀后就向我表哥砍去,我见情况,立马上前抓住他的手,不让他砍我表哥,他见情况,把刀反过来砍,我右手小手臂被砍了一刀【肌腱砍断三条直至骨头】,一会儿我见我后方出现二十几个人拿刀冲过来,我见情况就往环岛那边跑,可是被他砍了一刀失血过多,跑不到二十米就瞬间倒下,对方二十几个人就跑我身旁拿刀砍我背,我忍住疼痛又爬了起来往外跑,可是跑到外面的饭店门口,我感觉全身没劲了,就两手抱住头脑任他们拿刀砍我,待到我同学过来看到我在被打,他立马过来拉他们叫他们不要在打了,可是他们根本就没有听,任然在打,我同学视这个情况就拉着我上我同学的车,直接把我送到医院,然后报案。
尊敬的领导上述是我整个事情的经过,我认为在这个法制的社会里,相关部门可以将他们绳之以法,可是现在二十几个人就一个人自首,他想包庇二十几个人打我的事实,一人承担,可是作为我本人即属于欠架方又是属于受害方,我被他们伤害成这样,我心有不甘现在又是一人自首,他想包庇其他人,我个人的想法是,既然他们二十几个人打我一个人首先他们就是无视法纪,他们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追究他们刑事责任,于显我党公平正义。
小林同志:
您好!
您的诉求件已收悉。现将情况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祥和明珠园门口被伤害情况”,漳平市公安局已立为“邓荣泉等人涉嫌故意伤害一案”侦查。2014年5月14日,犯罪嫌疑人邓荣泉到案。2014年4月12日凌晨2时30分许,邓荣泉(绰号:“乌龟”)和钟德良(绰号:“小黑”)从漳平市菁城街道万成CD休闲厅喝完酒出来后经过祥和明珠园门口,林天贵驾驶一辆小车载着刘建平到祥和明珠园门口停下,邓荣泉因林天贵开车有点快就说开慢一点,后双方发生争吵。邓荣泉伙同钟德良、“阿瓜”、“小周”等人在漳平市菁城街道祥和明珠园门口附近打伤被害人林天贵、刘建平。犯罪嫌疑人“小黑”的身份已查证是:钟德良,并办理刑事拘留上网追逃。漳平市公安局正进一步调查“阿瓜”、“小周”等犯罪嫌疑人的真实身份。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感谢您对漳平市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漳平市公安局于 2014-7-21 11:4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