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申请第一胎准生证

我于2014年9月19日登记结婚,期间未准备要小孩,未申请一胎准生证,2017年2月5号去申请办理一胎准生证,宁远县东溪街头办事处工作人员说按程序走,我是按法律规定走程序,初婚证明,一胎证明,村大队干部跟妇女主任都给予证明,拿过去时工作人员说民政局给的妻子联要办理延期证明,我又反往民政局去打证明,孕前检查工作人员又给盖了章,说是可以使用的,又往返东溪街头办事处,又说还要驻村干部签字,我又去找他们签字,结果还是没有办成,为什么合法的得不到办理申请!国家提倡二胎政策,我只是晚生晚育,办个证而已要人家跪下吗?而且计生办有的没有工作室要到处去找,门牌上写着,为民服务,我们只是一个务农工而已,希望领导看到能解决这问题,

你好!对你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是有专人办理生育证。
根据东溪街道办事处的分工,卫计办工作人员各负其职,办理生育证(原为准生证)时,有专人负责告知和办理,敬请网友放心。
二是依法按程序办理。
据我们掌握,近段时间卫计办工作人员在办理一孩、二孩生育服务证时,发现有个别的对象隐瞒了婚育信息,提供了虚假证明,骗取了生育服务证。为了提高生育证的办证准确率,办证人员在办理生育服务证过程中,对需办证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要求齐全,一定会在规定的时间内抓紧时间尽快办理好,希望网友予以理解和支持。
感谢网友对卫计办工作的监督,对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们一定会加以改进,提高服务水平和办证效率,更好地为广大育龄群众服务。
东溪街道卫计办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