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东乡镇政府里面建别墅

陈东乡镇政府里面建别墅怎么就没有人管呢?这个符合八项规定吗?
关于“陈东乡政府里面建别墅”的答复
一、你的主要诉求。反映陈东乡政府里面建别墅违反八项规定。
二、调查核实的情况及处理意见。接到该信访件后,我乡高度重视,立即派乡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该建房户系卢炎福、卢建荣户,该块地权属系榕蛟村所有,属规划区,其中卢炎福2014年2月21日已申报审批面积92平方米个人建房,卢建荣2011年8月15日申报审批面积120平方米个人建房,该两户建房户均是经县、乡、村三级部门公示后按正常农村个人建房程序申报审批的,目前已申报审批完成,不存在违法建房问题,属农村个人建房,不存在违反八项规定的情况。
感谢卢先生对陈东事业发展的关心!
  特此回复
陈东乡人民政府
  2014年5月9日
(永定区陈东乡人民政府于 2014-5-9 12:2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