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先生来电反映,福安社口下高速往武曲镇方向。六轴双驱动货车限载49吨在未超载的情况下被社口镇派出所人员将车子证件扣押,进行扣分的同时还要罚款处置。未超载为什么要扣分及罚款?这是派出所人员不作为的行为吗?烦请相关部门介入核实,协助处理。
林先生:
您好!您的来邮已收悉,现给您回复如下:
收到您的来信反映后,我局社口派出所立即对您反映的情况进行认真核查。经核实,您当时驾驶六轴双驱动货车从福安社口下高速往武曲镇方向,民警对您驾驶的货车依法进行检查,可能存在超载,遂告知您证件暂放民警处并跟随民警到指定位置进行过磅,经过磅并未超载,民警马上将证件归还于您,且未进行扣分、扣证及罚 款,只对您驾车安全问题进行了提示后放行。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福安市公安局
2016年11月17日
(公安局于 2016-11-18 08:1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