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海路75号阳光手机城,无营业执照,昨晚广告揽客噪声很大,按法律归公安管,公安没有管,请效能督促。
您好!
你的来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收到该情况后,我局松城派出所民警即走访了目海路75号阳关手机店业主。经查,该店无营业执照,过年前夕期间开展商业促销活动中有请宣传队使用话筒进行宣传,声音较大,有扰民现象,民警对其噪音扰民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业主保证不再有此类违法行为,不造成噪音污染,影响周边居民作息。
感谢你对公安工作的支持!
(公安局于 2017-2-10 16:52回复)
目前,松城派出所民警已走访了目海路75号阳关手机店业主,民警对其噪音扰民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业主保证不再有此类违法行为,不造成噪音污染,影响周边居民作息。
经我办调查了解,噪音扰民警情一直是我县公安局处警工作中的一大难点,该局不具备对噪声分贝检测的资质因此对此类行为主要采用告知、劝阻、批评教育等办法予以处理。(信访局于 2017-2-14 17:2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