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陵村实拆面积462平米,上虞日报牛皮吹翻天


西陵村实拆面积462平米,上虞日报牛皮吹翻天
今日看上虞日报,阅《东关街道:整治工作“加速度”》一新闻,感觉东关街道浮夸之风盛行,恶事做绝,日报还赞美声声。日报说西陵村有登记核实“一户多宅”违章建筑200多户,面积6000多平米,并逐户发放了限期通知。东关街道19个行政村,共拆“一户多宅”300多处,面积约20000平方米,东关街道违章三分出自西陵,西陵所有农户约百户左右,日报居然说有登记核实“一户多宅”违章建筑200多户,你报道新闻经过核实吗?说拆除面积有6000多平方米,要拆6000多平方米的“一户多宅”,你要大半个西陵都不够,给你到现场实际量了一番,实拆除只有462平方米,这462平方米中已包括被非法强拆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房子,还包括了被非法强拆有临时土地使用证的房子(无过期)。实测数据如下:
1、毛根:2间6.7×6.7=44.89M[sup]2[/sup]有临时土地使用证(无过期)
2、兴龙:违章搭建35 M[sup]2[/sup]
3、志浩:4×5=20M[sup]2[/sup]
4、芝花:3.6×8=28.8M[sup]2[/sup]
5、宝兴:22 M[sup]2[/sup]有临时土地使用证(无过期)及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围墙
6、志康:2.1×4.2=8.82M[sup]2[/sup]
7、阿强:约60M[sup]2[/sup]
8、阿夫:3.5×6=21M[sup]2[/sup]
9、胜祥:7.5×4=30M[sup]2[/sup]
10、敖兴:7.5×4=30M[sup]2[/sup]
11、云德:3.5×5.3=18.55M[sup]2[/sup]
12、张木:4.5×3.7+3.5×5.3=35.2M[sup]2[/sup]
13、阿寿:4×4.7=18.8M[sup]2[/sup]
14、老三:约20M[sup]2[/sup]
15、校成:21M[sup]2[/sup]
16、大国良:6M[sup]2[/sup]
17、无主地:8×5.2=41.6M[sup]2[/sup]
18、永祥:12米
合计:461.66 M[sup]2[/sup]。

无主之地:8X5.2=41.6M2
校成:21平方米
报道想给谁立功,建议大家去现场看看
此辅房遭遇2次非法强拆,第一次在2011年10月11日被大西庄村村委非法强拆,第二次于2014年11月29日被东关街道以“一户多宅”为名又一次非法强拆,我辅房造于1976年,这是有临时土地使用证的。这是第二次强拆前的照片
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围墙遭东关街道非法强拆。
遭遇非法强拆后照片,恶意打击报复。
为什么又是统计错误?!
有些事情点到为止,家家都有难念的经。
什么风气啊
同名同姓的记者,可能印刷有误
报道,这也能弄虚作假么??不会吧?
这样也算拆了吗?
东关街道你比上虞区政府还牛,区政府让你协调着做,协调不好叫我们起诉,你们就会再次强拆。

上虞日报记者你在写报道有没有到现场去核实过的,上虞日报总编你对上虞日报所报道的新闻有没有审阅的。记者同志你都把我们西陵自然村写成了全国文明的违章之村了,污蔑西陵老百姓是你写报道的主要目的吗?必须在上虞日报上给我西陵老百姓道歉。
只能用垃圾形容
而且是很臭的那种。
我们西陵有2户,清朝时造的房子,都被非法强拆。
我家的辅房也造于1976年,93年补发个临时证就把我们当临时建筑了,你现在把我78年造的主房也发个临时证,我们不也是临时建筑了,东关街道的强盗逻辑。
附件2东湖镇则水牌棚户区改造高层集聚安置补偿实施方案
为改善则水牌区域人居环境,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根据《越城区行政区域城中村改造推行高层集聚安置的若干意见(试行)》、《越城区行政区域城中村改造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安置实施意见(试行)》和高新区相关拆迁政策,结合则水牌区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区域范围
东湖镇则水牌区域范围内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
二、实施基本原则
(一)整体规划、分期实施;
(二)依法征收与模拟搬迁相结合;
(三)实行高层集聚安置,鼓励货币补偿和市场化安置;
(四)公开透明、阳光操作。
三、安置补偿方式
(一)拆除住宅房屋,实行产权调换、货币补偿、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结合等方式。
(二)拆除非住宅房屋,按非住宅房屋补偿政策一律实行货币补偿。
(三)拆除国有土地上及城镇居民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原则上按《绍兴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暂行办法》执行。详见本方案附件。
四、房屋产权认定
(一)被征收房屋产权按以下原则认定
1、凡1982年12月31日前建造的房屋及“世居房”未经改建扩建的,按实际丈量面积认定。
2、1983年1月1日以后建造的房屋,凭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批准的建筑面积认定。
3、1983年以来违法占地所建房屋已经乡(镇)及以上政府部门处理的,按处理凭证认定。
4、其他可以认定的房屋合法产权凭证。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房屋不予认定
1、违法占地未经依法处理过的房屋;
2、建新房时按规定应拆未拆或应调剂未调剂的房屋(包括已发有土地使用证的);
3、少批多建部分的房屋;
4、临时建筑及其他不合法的建筑。
五、安置户型及安置人口认定
(一)安置户型的认定
1、被征收房屋的安置补偿按户确定和结算。
2、安置户型以农业户籍和在册人口为基础,遵照“房户一致”的原则,按批建房屋或申报登记
1982年12月31日前造的房子都有拆迁房好赔,说明1982年12月31日前造房子是合法的,而我1976年造的房子,93年政府补发一本临时土地使用证,就说我的房子是临时建筑,又根据99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临时建筑有效期限为2年,2年过后不续批,根据这条定性我的房子就是违章建筑。让大家评评理,到底是我1976年造的房子违法还是93年政府发的临时土地使用证违法?
这样算拆了吗?
是不是吹牛不用缴税,上虞日报所以你就瞎吹牛。
上虞日报,上虞东关 威武
已经不真实了,还虚报,街道领导工作出色还是证明领导能力
我在论坛一说,无证违章终夷为平地,上虞日报你虚报的太狠了,你再去拆也堵不住你虚报的内容,假的虚的经不起百姓真实的一击。
村长同志你从11月29日到现在是否漏掉了孟兴龙的少批多建,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上使用面积可只有194平米,但实际已是210平米,孟兴龙的围墙已是194平米以外的地界了,围墙属典型为违章,我家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证,却始终保持着1978年建造时的原始地界,你却要非法强拆呢?村长同志你有没有对此户进行核实啊!你让上虞日报12月1日的报纸可是写的很清楚的,你是200%的都核实的过的。但此户不拆说明上虞日报又是虚报,多报。孟兴龙辅房43平米的可以不拆,我22平米的却要非法强拆,孟兴龙辅房造于2000年后,我的辅房造于1976年,看谁的违规,村长同志你对拆违的政策是否领会有误?你这样做又让上虞日报很受伤。
我们西陵只有百户左右,报纸上却说西陵有200多户,所以我说村长同志200%都核实过了,不然又是上虞日报虚报了,村长同志你可要对上虞日报负责到底,让上虞日报背上虚报的名声。
村长同志你对上虞日报还是很负责的嘛?我一说你就把校成的无证违章拆个干净,我也会给你拍照留念的。希望你对上虞日报做到有始有终的负责,不然又让上虞日报背虚报之名,孟兴龙的违章不拆你让上虞日报戴上了虚报的帽子,一时还难以摘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