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转要求材料过于苛刻

本人现是居民户口,想转入出生地的户口。秀屿区笏石镇派出所要求土地证与门牌号,本人这两样都具备,但因不慎丢失土地证原件。于是本人从土地局复印档案,并有土地局的盖章,但秀屿区笏石镇派出所不请情理,硬要土地证原件。望能从实情出发,于民方便,不要为难百姓。
黄建强:
您好!您的来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了解,根据福建省公安机关户口管理规范,当事人要迁移户口须备:土地使用证、门牌证、户口本、身份证。因您提供的为房屋产权登记卡并非土地使用证,所以笏石派出所未予使用。
感谢对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秀屿区公安分局于 2016-4-21 16:4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