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教育局就沂龙湾三个园区部分家长反映问题的说明


7月10日,沂龙湾社区龙园、润园、清园三个园区的部分家长到市教育局反映问题,要求将该三个园区初中入学划片区域由临沂第十六中学调整到临沂实验中学北校区(部分上访人员以因没有划到临沂实验中学房价受到影响为由,多次来上访)。对此,市教育局向家长解释了相关政策,并就家长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答复。
在此之前,沂龙湾三个园区的部分家长多次到市教育局反映这一问题,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责成兰山区教育体育局给予了答复,并于6月13日出具了《兰山区教育体育局关于沂龙湾龙园、润园、清园申请调整初中入学划片区域的答复意见》。
《意见》答复:沂龙湾社区龙园、润园、清园三个园区,自建成入住以来,初中入学一直在临沂第十六中学片区就读。同时,根据教育部《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1号)关于“鉴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的精神和“片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的要求,按照政策规定,三个园区的部分家长所提“到临沂实验中学北校区就近入学”的诉求无法满足。对此,三个园区的部分家长,不服兰山区教育体育局作出的书面答复,于6月22日再次到临沂市教育局提出同一诉求,申请信访事项复查。市教育局于当日进行了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了书面《受理告知书》,申请人签字接收。6月26日,市教育局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实验中学北校区生源实际,出具了《信访事项复查意见书》(临教信复〔2017〕12号),决定维持兰山区教育体育局作出的答复意见,并送达申请人签字接收,同时告知申请人,如不服本复查意见,根据《信访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可在收到本复查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临沂市人民政府提出复核申请。没有正当理由逾期提出申请的,视为自行放弃请求复核权利,本答复意见即为此信访事项终结性意见,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截至目前,申请人并没有按照《信访条例》规定提出复核申请,而是采取围堵办公场所等非正常上访。
鉴于以上三个园区的部分家长多次到市教育局反映此类问题,市教育局和兰山区教育体育局均已作出书面答复,坚持统筹考虑、相对就近的原则,组织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在此,希望广大家长给予关心、理解、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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