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事引发,极多的女权主义,女拳主义对中国男权社会的抨击,个例上骂这户人家为了省钱不顾产妇死活,往大了说是泛指中国男人普遍没有把老婆当人看。
但这事我的看法是,医院应付主要责任,家属的责任目前不清楚。医院方主动发布新闻,我以为是在提前舆论造势,为自己推脱责任。医院方公布的证据主要二条,第一条公布有家属要求顺产的签字文件,用来证明家属要求顺产。第二条,是产妇二次下跪的视频,用来证明产妇跪求家属要求剖宫。而我对这二个证据有不同的解读。
首先,我要说,即使这二个证据可以证明医院的主张,那么我还是认为此次事故,应由医院责任。我认为产妇在待产室内跳楼,医院无人看护,只凭这点,这就需要负主要责任。另外一项过错,医院始终没有说,为什么不找产妇签字,产妇本人是什么态度。很明确产妇在意志清醒状态下,她有这个权利,而且她的权利大于家属,她是第一权利人。
再说对证据的质疑。
这份说明,我认为只是医院方的标准风险告知书,我们动手术都会有这样一份告知,其目的是告知家属在医疗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意外,且这是不可能绝对保证的。对于家属收到这样的一份告知,家属应该怎么签?从家属签字的内容看,家属表达了二点,第一要求顺求,第二万一出现告知书所言意外,谅解医院。
且不说家属写这些字时,有没有医生的引导和建议。只是从告知书的内容看,医院并没有建议剖宫,只是说可能发生意外时,会采用什么样的措施,包括剖宫。那么这就不是一份剖宫建议书,家属当然不可能主动写要求剖宫。顺产的选择可以说是医院与家属一致的首选,选择顺产不也正是医院宣传的更优选项吗?在当时的情况双方都是抱着一种怎么做才是对产妇和婴儿更好的心态。
医院现在抛出这个证据,根本不能证明家属坚持顺产,不接受医院的剖宫建议。且剖宫是一个手术行为,这需要专业判断,在医生没有建议的情况下,要求家属预计到事后的恶果,这是非常明显推责。
第二个视频证据,网上可以自找。就我来看,孕妇并没有主动下跪,更象是因为宫缩引起痛疼后无法站立的不自觉下蹲。并且也根本无法证明孕妇在向丈夫要求剖宫。
再则一般情况下,在医生没有建议时,妻子因为痛疼要求剖宫,有时并不是一个清晰明确的意思,多只是痛不过了随口说说,丈夫很难明确判断是不是妻子的真实意图,且更不清楚这样的选择是对于妻子是不是更好。大部分人都会采用安慰,鼓励,找医生询问这样的方。,因为谁都知道生小孩是非常痛的,也就是严重疼痛在每一个人的预计内,而不可能预计到后面这个糟糕的结果。
医院抛出这样二份没有说服力的证据,我认为是对家属的道德泼污。从人情上推测,即使这户人家的婆家真是不顾产妇死活,也不可能不顾及腹中胎儿。我个人倾向的看法是榆林医院这次的做法,手段过于下作,应该查清事实,公之于众,还各方一个清白。
怪了去了,这医院没开中成药呀,怎么也让陈老板喷了?
最后一段你都结论性总结了,还有什么好说的,你高兴就好
楼主非正常思维令人开眼界。
男人没了老婆孩子不要紧,还可以医闹赔钱啊,楼主神角度
大侠真乃人中龙凤啊
堪比狄仁杰再世
小编 AD钙奶吃多了吧
为什么不是中医接生啊,中医有祝由术啊,随便念几个咒语就能顺产了,楼主想说的是这个。
没挣得病人同意,医生不能瞎搞。你去看病,比如说拔牙,你病人不同意拔牙,但是医生觉的这个牙他应该要拔,他有专业知识,硬是给你拔掉了。医生会成为被告人。这起事件医院方没看护好病人是真的。
发这个 是为了骗回复的吧。我就忍不住回复了
这个没错,但现在是医院方说,医院和产妇都认为要剖宫,而家属不同意。并出示了证据,但我认为这个证据恰恰证明了,医院方也是选择顺产的。
出示错误的证据去证明自己的观点,非奸即坏。
你的帖子的思路永远是一个套路,可能是你老板做久了,很多事情明明有很多种可能,你喜欢根据自己的判断,给自己选择的可能性附加一种极强的合理性,还附带一种唯一性,而去扼杀其他任何可能。你先给医院定个性,觉得是推卸责任,然后开始设想一大堆符合这个逻辑的场景,那么我来和你说这个事情其他的可能性。
首先,产妇进来,头围太大,如果提前进来的产妇,作为医生,查房的时候肯定会提及头围太大,顺产可能比较困难,建议剖腹产,不过一般也会同意,甚至建议产妇生生看。这里要提到的是,这个医院是三级甲等,基本和人民医院妇保院一个级别,那里的医生逻辑上应该有这个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至于指标什么的,和医疗事故比起来,医生宁愿剖腹产。就算临时进来,一般也会b超以后做这个联系
然后,基本就是在生产前,大家有这么一个共识,孩子个头大,不好生,建议剖腹产,但是,顺产也是可以的,需要大家做出选择。这里要提到的是,产妇清醒状态下是有权利选择怎么生的,但是,划重点了,有家属签了,也能生效。那么问题来了,产妇那么怕痛,为什么不签字剖腹,医生不同意?签了字怎么不同意,你家属都签字让你顺产了,你让医生怎么给你剖腹产,你要剖腹产就签个字啊,那么简单的事情,为什么做不到,合理的解释就是家里不同意。
最后,跳楼的事情,这里有两点,第一,陪老婆生产的很多都知道,顺产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是没办法去剖腹产了的,只能加把劲,然后剪一刀,这个是最常见的。 所以她一旦到了这个程度,只能忍受痛,接着生。 第二点,一个女人,带着孩子想跳楼,不是带着恨是什么?我很难想象一个女人因为医生可以带着恨带着孩子跳楼,大家觉得呢?
所以陈老板,看待问题不要总是用自己的的逻辑去绑架别人,也不要为了博眼球给不是特别合理的情况一个就是事实的论调,这个事情很值得寻味的,作为过来人,我从来不觉得进医院让老婆生孩,怎么生,选择权在医院,选择权一直在我们的手里,约束我们的,永远只是我们脑子里的东西,这个事情就别让医院背锅了,大家好好反思才对。
医院把产妇一个人留在待产室内,出了事,说这是因为老公不让剖宫造成的。
这样的医院,你也站在他一边?
至于没有看护好产妇,导致她跳楼,我想说,这是产科,不是精神病科,你去拔牙,太痛了,然后跳楼了,牙科医生吃官司?真是幽默的。
我以医院提供的证据,医院表达的观点来评判此事。你依据什么?
医院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至少产妇是在待产室出事的,当事的医生护士呢?
自相矛盾,一会说产妇顺产的时候痛随便喊喊不一定是真实意愿的表示,一会又说可以找产妇签字。如果产妇签了字剖腹产最后还是出了事,又可以说产妇痛多时候签的字,不一定是真实意愿的表达。真是个奇葩的楼主。
打个比方,医院采取了剖腹产。导致结果一,手术母子产生危险,那个家属会不会闹,家属没签同意书。结果二,母子平安,家属也可以说我要求是顺产你怎么搞成了剖腹产。我觉得越是像这种顽固的家属,越是要按程序走。
enen恩恩 楼主 敛财有素 和街上碰瓷的有一拼
骗回复咯那就如你所愿
要么是骗流量,如果不是就是傻逼
你这人你这人
医院是有责任的,责任在于女方跳楼没及时发现拦下她,责任在于备用手术室窗开得太大了。第一条,产房有一个助产士在巡回观察,很多人待产,不可能时时看牢一个人。后一条,谁知道备用手术室会有人跑去跳楼的,一般病房窗口开得很小,已经不能容一个人出去了。
其他医院的责任都尽到了,生产之前预先告知巨大儿,建议剖腹产,双方夫妻不同意,签字,顺产,谅解一切后果。女方还签字授权书,全权委托给男方,这才是悲剧的根源。生产过程中允许女方出来找家属,劝解同意剖腹产。如果是医院不同意剖腹产,那么产妇应该是让家人去产房闹,而不是跪求家人两次。
视频有证,等待时间很长,产妇很痛苦。女方出产房两次跪求,跪求亲属同意剖腹产,人间悲剧啊!生过孩子都知道那种宫缩痛,生不如死啊 !跳楼真的是解脱。
视频证据、夫妻签字顺产,还不够证明什么吗?如果家属同意剖腹产,那么手术同意签字单怎么没有呢?
必须丈夫签字,不能由自己签字,不能由娘家签字!!生命权,居然落在没有血缘关系的丈夫和婆家身上!!!悲剧!!!
道德上不说医院是个人看到别人自杀能及时帮忙制止的都应该帮忙。但法理上说的残忍点,产科只是提供接生服务的,照你的逻辑,如果一个人去饭店吃饭自杀了,饭店是不是也要负责,因为一旦去吃饭了饭店就得管全套,如果饭店不及时制止这个人自杀,是不是可以索赔饭店。
完整视频看了,产妇是疼痛难忍而无力倒下,根本就不是医院所称的产妇下跪求家属。
医院配文字说产妇给家属下跪求剖宫产遭家属拒绝就不是事实
产妇疼痛难忍多次要求剖宫产,医院拒绝其剖宫产要求仍将产妇送入待产室自然分娩属于侵犯产妇的选择权
医院将产妇送入待产室后没有对将要分娩的产妇进行看护,导致产妇外出跳楼发生悲剧
宗上你们认为是谁的责任。
我认为有可能,我想起我有一位亲戚是浙江大学医学院的,肝胆外科在绍兴地区有一定影响,有一家误操作还是误诊的医院叫他去该院告诉患者虚假的信息,好让那家医院少赔点还是不赔我记不起来了,给他一万还是几万我也记不起来了,鄙视这样的行为。
吃地G油的命,艹中N海的心
医院不是说了,就“为何剖宫产手术必须家属签字”一事,医院出示了一份授权委托书,称“产妇签署了《授权书》,授权其丈夫全权负责签署一切相关文书,在她本人未撤回授权且未出现危及生命的紧急情况(产程记录产妇血压、胎心正常)时,未获得被授权人同意,医院无权改变生产方式。”这就是为什么不找产妇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