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局领导:你好!我是上虞区上浦镇昆岙村陶岙157号的村民,现有一问题需向你们反映。 自浙江省开展“五水共治”行动以来,全省各地的环境面貌得到了很大改善。我们陶岙村今年下半年也开展了截污纳管工作,这其中涉及到污水管的铺设问题。因污水管原本打算埋在我与156号房屋之间的土地上(此土地为我的宅基地),该屋主担心管道渗漏会使污水流入其屋内,故产生纠纷。当时我已与村委协商,按照该屋主的要求,将污水管深埋至地下30厘米。在施工时,其又出尔反尔,极力阻止污水管铺设,同时将污水管用锄头砸碎,此事陷入僵局,此后村委不再过问,也未进行调解。12月16日,我到上浦镇政府反映此事,接待我的镇领导当时与村领导商定,此事属于村委的管辖职责范围内,村委会与156号屋主沟通,妥善处理好此事。但直到今天,近半个月过去,未见村委和镇里的人来解决。我到村委询问,村领导答复此事没办法处理。现我走投无路,不得已将此事反映给贵局,希望领导能重视我的诉求,给一个明确的答复:到底该污水管能不能埋在我的地上?“五水共治”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我们老百姓举双手拥护。政府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肯定是希望能将成果惠及每个村民。但现在实际执行者遇到问题就有畏难情绪,采取“鸵鸟政策”,不管不问不理,难道我们省委提倡打造的“狮子型”干部是这个样子么?希望政府能想百姓所想,急百姓所急,真正将好事办好,将实事办实。
你来信反映“本户污水管铺设遭到邻居阻止,要求政府解决”的信访事项,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一、有关情况2016年12月份,上浦镇昆岙村委、有关施工单位和有关农户就你户生活污水管铺设问题,达成了在你户与董兴尧户相邻的现有水沟向下挖约30厘米深度,铺设污水管,并在上面用水泥浇平的一致意见。但在后来实际施工时,施工单位未按照原先约定的施工方案施工,未向水沟下面挖30厘米深度,而是直接将污水管安放在上面,用泥土覆盖。导致董兴尧因担心今后污水管破损泄漏,危害居住环境,就阻止施工单位施工。2017年1月4日,镇重点工程办会同昆岙村村委和施工单位,就解决你户生活污水管铺设问题,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对有关农户进行劝说引导,并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原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二、答复意见目前,施工单位已在昆岙村干部的支持和有关农户的配合下,完成了你户生活污水管铺设施工。你反映的信访问题已经解决。如对本答复意见不服,请申请事实和理由,在接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上虞区政府信访复查办公室(上虞区信访局内)申请复查。此复
上虞区上浦镇人民政府 2016/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