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是安徽人,来海盐百步镇五丰早女婿上门的,户口在百步,后来15年离婚了,有个女儿跟我,现在离婚了想分户,可是你们说要房子才能分户,我来的时候她们家房子已经造好了,房子是老丈人造的,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字。现在离婚了,想分户,还有个女儿跟我呢!请政府帮帮我,想想办法,怎么才能分户。尽快帮忙解决,分户。
陈成非你好:你所反映的情况,我局治安大队户政部门已经与你电话联系并告知: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第十二条和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嘉办【2008】107号)的规定,你离婚时未分割到房产,不符合分户规定。户政咨询电话:86128099黄警官
海盐县公安局 2017/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