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抽到了不给。谁之过?

我现在严肃的反映这个问题。公租房去年就抽到了,合同也签了,2月底通知办理入住,被告知我的信息录入系统的时候由于工作人员的失误,导致录错了,当时签合同时已发现问题,街道办理人员也和西湖区领导请示了,表示没有问题后期信息重新录,让我签合同。2月底别人都拿到了钥匙,让我一直等通知,没有了音讯。现在打电话给房管局和街道,都相互推卸责任,甚至有工作人员告知说,你不用问了,抽到了也没你的份了,找谁都没有。我就想问问,当时工作人员的失误为什么要老百姓来承担责任?到底有没有一个人能负责人的告诉我,到底怎么样???如果说当时信息有误没发现,你们不清楚的情况下,这样不给房子我能理解。当时我就反映了这个问题你们说没关系,重新录。我才签的合同。甚至有工作人员说那个合同是无效的,不是正式合同,那么我想问当时都按了手印,你们也盖章了,怎么就是无效合同呢?难倒你们的章是摆设吗?我想问问到底何为公平?有没有人能主持下公道!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回复解决这个事情。谢谢!!!
您好: 西湖区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办理入住的家庭已经全部通知到位,并办理了入住手续,由于其它原因未办理入住的家庭,西湖区住房保障部门会重新核定该家庭的公租房资格,届时符合入住条件的家庭将会通知办理入住手续。 同时,由于您未留下身份证信息,西湖区住房保障部门无法核实相关情况,如有问题,可以咨询西湖区房管局,电话:86560176。 谢谢!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7-04-07 1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