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符合二胎政策?

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十条、 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已有一个子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男方的兄弟均无子女且已丧失生育能力;
咨询问题:
1.夫妻均为农村居民,已育一男孩5周岁。
2.男方无兄弟,有俩个妹妹均已嫁人。
3.男女方户籍所在地均为仙游县园庄镇。
请问以上情况是否可以办理二胎生育证,谢谢!
如你所诉,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十条 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已有一个子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男方的兄弟均无子女且已丧失生育能力;
   (二)女方无兄弟且只有一个姐妹,男方到女方家结婚落户,赡养女方父母;
   (三)夫妻双方定居在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五十人以下,人均耕地二亩以上或者人均山林地三十亩以上的乡;
   (四)只有一个女孩。
    夫妻双方均为渔民或者夫妻一方连续从事井下采掘作业五年以上现仍在井下采掘作业,只有一个女孩的,参照前款第四项规定执行。
   根据以上规定结合你所提供的婚育情况,你第一个生育的子女为男孩、你没有无子女且已丧失生育能力的兄弟、故不符合再生育政策不能办理再生育服务证。
仙游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4年7月25日(仙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于 2014-7-25 10:1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