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氏春秋》里有这样一段记载:“宋之野人耕而得玉,献之司城子罕,子罕不受。野人请曰:‘此野人之宝也,愿相国为之赐而受之也。’子罕曰:‘子以玉为宝,我以不受为宝。’”
这个故事其实很简单,送礼的人和当官的人嘛——在我们今天的社会里也是比比皆是。但是这个故事触动到我的是子罕拒绝接受玉的那番话:“这块玉是你的宝贝,而不贪是我的宝贝,(如果我接受了你的玉,那我们就都失去了各自的宝贝了)”——他的拒绝,不是瞻前顾后,也不是欲拒还迎,而是发自内心的坚定选择。当钱财和自己坚持的廉洁有冲突的时候,毫不犹豫地舍财而就廉,这实在是非常漂亮的一种风姿。所以当时就有有识之士称许子罕:“子罕非无宝也,其宝异与人也”。
金银珠宝,多么惹人怜爱,连孔圣人都忍不住要说一句“君子爱财”,所以这世上贪赃枉法的人总是前赴后继,滔滔不绝。但是,也有一些人,似子罕一般,面对诱惑的时候可以清醒地权衡利欲和操守在心中的分量,认清什么才是心中真正的宝贝,最终做出正确的选择。
回看历史,那些贪污受贿者都湮没在了时间的长河里,有甚者遗臭万年,万世蒙羞。而那些穷不苟求,一介不取的“廉士”却始终熠熠闪耀。东汉的杨震,清介廉洁,对送礼的人说:“天知、神知、我知、子知,何谓无知?”这句话千古流传,后世许多姓杨的人家都以“四知堂杨”标榜门楣。汉末的陆绩,罢官归家,因身无长物,唯恐覆舟,便在船上镇了一块巨石,这块巨石被后世称为“廉石”。多么有意思,清廉的人,他的一个姓,用过的一块石头都能平添几多光彩。
也许有人会说,廉士多清贫,以廉为宝,舍财就廉,空有美誉,远不及金银珠宝来得实在。但是,在我看来,不义之财带来的只有一时挥霍的快感,而坚守原则才能带来内心长久的满足和幸福。君不见那些贪官污吏,被抓之前虽有巨金,却要藏得不见天日,一有风吹草动便胆战心惊,甚至将子女配偶送至国外,天各一方,及至锒铛入狱,往往痛哭流涕,悔恨不及。反观那些廉士,不义的富贵于他们不过是浮云,一箪食,一瓢饮,乐便在其中了。以古为鉴,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历史已经为我们指了一条明路,愿更多的人可以以廉为宝,共创一个廉洁清明的美好社会。
以贪为荣
名可为宝,玉也可为宝,即然都是宝,不管要什么,本质都一样。爱名者取名,爱玉者取玉,各取所需,各取所欲。只要取之有道,不害他人,谁也不比谁高尚。
以廉为宝
一念之贪,损自德,毁自身,殃及儿女;两袖清风,躬于行,利于民,感召世人。为官之道只有始终保持一身正气,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带头践行清正廉洁,以实际行动永葆政治本色。才能为民所敬仰,为民所爱戴,才能流芳千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