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嘉兴户口迁入新政策,嘉兴户口迁移政策解读


为了进一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促进人口集聚和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加快推进我市城市化进程,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根据《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发[2001]6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浙江城市化若干政策的通知》(浙政[2000]7号)和市委《关于加快嘉兴中心城市发展的若干意见》(嘉委[2001]33号)文件精神,现就深化我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全面实行按居住地登记户口的管理制度
(一)在城市、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公民,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常住地申报登记为城镇户口。
(二)属土地被征用、撤村建居、撤村并居对象的农民,在处理好相关政策的前提下,应在实际居住地登记为城镇户口。
(三)在城市、城镇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实际居住地登记为城镇户口。
二、全面放宽购房和投靠亲属的迁移入户政策
(四)凡在城市、城镇购买或自建房屋的公民,可允许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和随同居住的直系亲属登记为城镇户口。但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随监护人一同办理户籍变更登记手续,不得单独立户。
(五)对夫妻间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的,可准予办理迁移入户手续;对祖孙投靠、兄弟姐妹投靠的,也可比照办理。
(六)允许合法**、事实**的子女随**人办理迁移入户手续。
三、积极鼓励技术移民、投资移民和"安居"移民
(七)凡我市引进的科技人才,可准予其配偶、子女和随同居住的直系亲属随本人在实际居住地或人才交流中心办理落户手续。
(八)对大中专院校和各类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准予在城市、城镇实际居住地或人才交流中心办理落户手续。
(九)凡在城市、城镇投资、兴办企业的公民及其配偶、子女和随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可准予在实际居住地登记为城镇户口。
(十)对在城市、城镇务工经商的本市农民,凡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办理社会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可准予在实际居住地或单位集体户、店铺开设地登记为城镇户口。
(十一)对来本市长期务工经商的外地人员,凡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办理社会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且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准予在实际居住地或单位集体户、店铺开设地办理落户手续。
(十二)凡居住在本市城市、城镇而在外地工作的公民,可根据本人意愿,在本市城市、城镇办理落户手续。
四、全面放宽城镇户口迁移政策限制
(十三)允许投靠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的直系亲属或兄弟、姐妹,且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城镇居民,办理迁移入户手续。
五、积极鼓励农民迁居城市、城镇
(十四)农民转为城镇居民后,享受城镇居民同等待遇。同时,允许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承担相应的权力和义务,并鼓励依法转让经营权。
(十五)农民进城后,如自动放弃农村土地承包权,可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十六)农民自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三年内继续执行农村计划生育政策。
六、逐步取消二元制户籍结构
(十七)逐步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的二元制户籍结构,消除城乡分割,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城乡统一、按居住地登记户口的户籍管理制度,保障公民有合法迁居的自由。
七、进一步简化户口审批手续
(十八)实行以迁入地管理为主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办法。对符合条件准许在城市、城镇落户的公民,可持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向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对材料齐全的,户口登记机关可当场办理;需经调查核实和报批的,由户口登记机关调查核查并签署意见后报县(市、区)公安机关审批。

买不起房,怎么叫他们到城镇落户
这些都是虚的,具体到区的文件,就明确面积了。
居住证不用满一年么
没有面积限制了么
城镇户口?不值钱的玩意,现在农业户口值钱。你去转一下农业户口看看可以不?现在就是骗转城镇户口
我要迁回农村可以不?还可以有地不?
如果不是读书外迁转农业户口困难啊,非农户口可以但是这个和城镇户口差不多
读书转出去的。
估计可以现在农业户口好处多,在没政策改变前迁回就可以
我要城镇户口作死啊,现左经济不景气。将来失业了,咬水泥地皮啊!我在农村还有一亩三分地,又有宅基地。总不会饿死吧!
农村造房三楼三底300平方30万。去城里买100平方,100万。那个合算
主要问题时你农村的300平米无法上市交易,也许20w都没人敢要,而城镇的100平米原价随时可以出售。
对,自己住

我也这么认为
自己住还是农村好,买房子只是不想让自己的钱贬值
农村房子造来自已住的,有永久产权,谁去造来卖?如自已生孩子是传宗接代的,谁去拿来当猪卖?

说白了,就是想把农村户口骗进城,加快城市化户口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