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迟迟不做回复呢?

关于ND14091700003与ND14091700004的投诉,已过一个月了,为何相关部门都没有处理。
请问这个平台只是转发之用吗?没有任何的监督的吗?事件是否得到处理没有人管吗?
经本办督促,泮洋乡政府已于2014年10月16日11时38分回复了该件。(效能办于 2014-10-20 17:4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