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人的美容师


去年上半年,孙小姐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一则微整形广告:打瘦脸针、下巴填充、除皱等项目,活动价一支才1000元。
  孙小姐联系了广告发布者彭某,询问药物是不是真的。彭某回答是真的,还可以上门服务,要的话得先付定金。孙小姐给对方转账了100元。
  去年5月23日,彭某带着刘某来到孙小姐家,刘某给孙小姐打了几针,分别为瘦脸针和下巴填充。之后,孙小姐将剩下的2900元转账给彭某。
  刘某来自四川30岁,初中文化。2015年,徐某在城西街道翡翠花园开了一家伊美绣微整形工作室。刘某在这家工作室学习了两三个月,就开始用肉毒素等药物给别人打瘦脸针等。
  2015年10月,刘某“自立门户”,为了招揽生意,刘某在朋友圈发布广告,还叫来彭某、刘某某等为她接生意,给他们提成。
  刚开始,刘某向陈某进货,药物一般为300~500元/支,之后刘某也通过其他渠道进货。刘某说,她知道正规的肉毒素起码1000多元/支,徐某也没有从医资格证,这些肉毒素是不正规的。
  徐某也说,肉毒素平时在市场上都买不到,很多进口的肉毒素是通过非法渠道进货的,而且肉毒素是处方药,要有资质的人才能购买。
  不过,这些都没阻止刘某继续做微整形生意。去年5月22日,她还在松门街上开了一家喵小姐微驻颜工作室。
  去年5月24日,刘某和彭某被警方抓获。之后,刘某某也被抓获。经查,刘某共销售肉毒素等两三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彭某、刘某某的行为均已构成销售假药罪。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刘某某被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彭某被判处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