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电动车是2013年购买的,2014年5月份看到电动车需要上牌,2014年6月份我的电动车就已经上牌了并领了临时行驶证有效期至2017年3月31日。按之前看到的政府通告已上牌超标电动车是可以上路行驶至2017年3月31日。但是最近莆田市到处在抓电动车,我家人跟我是同一天上的牌也被抓扣了(有带头盔)扣车理由是没有二轮摩托车驾驶证(F证)罚款100元第二天去取车还被要求交70元的停车费。请问已报牌的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真的需要F证吗?为什么之前的通告没有说明,同时上牌民警也没说我们这个车要有F证才能开。我问了一下我身边的所有骑电动车(超标的)没有一个有二轮摩托车驾驶证(F证),如果真的已报牌的超标电动车需要(F证)才能开为什么不发个通告提前提醒一下老百姓?老百姓都不知道有这么一条规定又如何去守这个规定呢?希望得到一个明确的答复。
林生你好!
按照属性超标电动车属于轻便摩托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应该按轻便摩托车进行管理,持有驾驶证E、F、D均可驾驶。(莆田市公安局于 2015-1-8 08:3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