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待遇问题

你好,今年5月26日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其中有一条提到提高待遇问题: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人均年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所在地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目前衢州市的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待遇偏低很多,其中一幼儿园合同制教师一年收入才3万。2016年,衢州市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8024元,其中,市区(包括本级、柯城、衢江)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0609元。请问,衢州市会按照《条例》要求执行吗?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待遇问题,现答复如下:目前,合同制幼儿教师待遇确实存在着标准不一的情况,县域不同,待遇也不同,总体上还需要进一步规范。根据《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精神,学前教育实行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统筹协调,县(市、区)人民政府为主,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参与的管理体制。从9月1日开始实行《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下一步市政府将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督促县(市、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的》,逐步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相关问题。当然,在实施的过程中,由于区域不同,面临的困难也不同,还需要摸清情况,因地制宜做好相关问题的解决工作。如还有具体问题,请说明是哪个县(市、区)的,有利于我们更好地开展工作,也可直接拨打幼儿园属地的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咨询。谢谢您的理解与支持!经办人:梅放联系电话:3081591 衢州市教育局2017年9月5日
衢州市教育局 2017/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