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做法真的合适吗?


前段时间回家的时候想着去门口店面的美宜佳买瓶八宝粥吃,结果却发现了这个。LED上大大的写上,六年级某班同学偷盗商品被抓,被罚款600元。先不说LED广告牌所曝光的同学,而是说商家这一种偷一罚十的行为是否违法。
以法律角度来说,这种做法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商场想以特殊手段来约束少数人的有害于商场的行为无可厚非,但“偷一罚十”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商场没有权利这么做,这明显导致的后果是受害人“因受害而获益”,根据法理学和立法者立法目的出发,这种结果不是立法者所希望的。法理方面也不成立。
其实,商场是无权对你偷一罚十的,这一种做法是违法的,这种行为严重地侵害了消费者的人身权。商家并非执法部门,没有“偷一罚十”的权力,这种做法属非法,也是无效的。此外,根据消法相关规定,商家的店堂告示“偷一罚十”内容属于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内容,依法无效。
个人愚见(只是愚见,请各位圣母轻喷)是可以直接送去派出所

六年级送去派出所有什么用?
这商家也太过了

肯定叫上家长的呀,这种事情觉得还是移交机关单位比较好
赔钱教育咪算罗,为何曝光别人的名字,这个是侵权啊
偷东西是不对,但是商家借此获利也不对

商家没有执法权,一赔十的便宜已占了,还曝光羞辱未成年人。如果我是家长,必追究到底,没有教育好小孩是家长的责任,并不代表商家可以肆无忌惮。

哪间美宜家?投诉到官方微信号,那么大公司应该有人懂法,加盟做个小生意玩道德审判?

去你MD花律

肯定叫上家长的呀,这种事情觉得还是移交机关单位比较好
商家觉得不爽曝光,你觉得是违法完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问题是你敢吗,你会做吗?
我是当事人我就告到他赔6万
被偷过,才会痛恨!
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应该是没被偷过的。纵容小偷的,终有一天会偷到你头上!
古话说: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给他个教训,应该好过以后社会上多个大盗!那才是真正毁了他的一生!
偷一罚十是对针对小偷,并不是针对消费者!你是消费者,谁侵害了你的利益?
在古时被游街、剁手指了!但商家只是打出“X某”,留足面子了!
对那么要面就不要偷,偷了怕人知道,又要面,有句话叫既要做婊子又要立牌坊就是这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