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彭泽县纪委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近日,彭泽县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分别是:
太平关乡谷塘村违规公款接待的问题。2014年至2016年,刘木贵任谷塘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谷塘村用村集体资金违规公款接待。另查明刘木贵还公款报销了应由个人支付的招待费用2060元。刘木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马当镇太阳村违规公款接待的问题。2014年至2016年,冯双珠任太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太阳村以虚列工程的方式套取资金95800元,用于村集体食堂接待等开支,其中公款购买香烟27681元。另查明冯双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冯双珠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这折射出我们基层干部的无奈。上面来了人,总得吃饭吧。起码要在村级食堂用餐。其费用又不能报销,只有从其他途径变相解决。这是基层常见的事情。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我作为基层工作者,很理解他们的苦衷。关键是要出台一些机制,允许村级食堂单独列支。年度费用有上级纪委核定。
公款接待起码用在了明处,远比那落入个人腰包的好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