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4月27日,包括秦皇岛、张家口在内的19个城市一季度“环境质量变差且案件为零”,被环保部通报。
这19个城市,分别为秦皇岛市、张家口市、茂名市、清远市、抚顺市、吉林市、四平市、松原市、佳木斯市、七台河市、绥化市、柳州市、百色市、定西市、银川市、铁岭市、白山市、承德市、中卫市。
为何要对这19个城市点名?一方面是环境质量变差,而别一方面案件却为零?两者之间有何关联?国家城市环境污染控制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员彭应登分析认为,在我国,企业环保守法意识不高、违法常态化的背景下,地方环保部门对环境违法案件查处量少、处罚额低,隐含的意思就是地方“环保不作为”。
4月21日,环保部在京津冀“2+26”城为期两周的首轮督查结束,环保部环监局局长田为勇向媒体披露,首轮28个督查组共检查企业4077家,存在问题企业达2808件,占整个检查总数的69%,接近七成。
“如果说近七成的企业都在违法,那案件为零说明什么?”彭应登说,空气质量的改善,应该说和当地政府的重视程度,对企业的监管是否严格到位,是一个正相关的关系。“城市空气质量变差,但案件数为零,不太能说得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