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票不平公,不合理,听听百姓声音

我几乎一年都走不一次收费公路,平常就上下班使用,一年要强制交910元的年票,这平公吗?这合理吗?深圳牌不用交年票却也能免费通行.政府的高官们,能多听听百姓的声音吗?知道有多少人在反对年票吗?逆民心啊!!!!!
网友你好,根据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对政府还贷公路可以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贷款、统一还款”的规定以及《广东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在一定区域内实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因此,实施年票制是有政策依据的。我市实行路桥通行费年票制,是针对我市路桥收费站过多过密的情况,经省政府批准,大幅度撤销了中心区域内的收费站,对本市籍车辆征收年票费,对外市籍车辆征收次票费。
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是我国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政策的重要内容,有效缓解了公路建设资金不足的矛盾,加快了我国公路建设步伐。根据我国现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收费公路政策仍然是今后一个时期筹集公路交通建设资金的重要渠道。但公路的公共属性不会因为在一个时期采用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而有所改变,在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过程中必须处理好收费公路与非收费公路的关系,逐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充分体现兼顾效率与公平。
佛山市经省政府批准实行年票制,改变了原有“一路一贷,按路设站”的收费模式,按照“统一政策、统一管理、政府保障、分级负责、各自还贷”的运作方式,整合全市普通公路收费站。一举撤销了27个收费站。保留的收费站改为年票制的次票收费站,通过成立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管理所有原普通收费公路的收费还贷。同时,由市财政设立两项资金。一是设立“撤站还贷专项资金”,资金来源是年次票收入,专项用于替代原路桥收费项目业主直接从收费站收取的路桥通行费(以2002年收费收入额计算),以及用于经省批准纳入年票制还贷范围的项目还贷支出。二是设立“公路建设资金”,资金来源由市和各区筹集,用于全市干线公路网中新建的公路项目投资。年次票收入不足以偿还原有收费项目还贷的,还贷缺口在市的公路建设资金中垫付。年次票征收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接受上级和职能部门的监管,定期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2014-05-16 17: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