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劳动纠纷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5918794024 QQ号码:1455173651 招志南律师。随着《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劳动法规的实施,劳动争议案件的数量持续上升,劳动风险防范已成为用人单位面临的重要课题。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由一批熟悉劳动法律法规、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组成的专业企业法律顾问、劳动仲裁、劳动争议诉讼律师法律服务团队。 法律知识: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解约的法律规定是怎样?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还有一个工会程序。哪些情况无须补偿?下面一起来看看。   劳动合同解约的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在用人单位实行过错解除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提前通知劳动者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解除通知送达劳动者即可。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在用人单位实行非过错解除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才可以裁员。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还有一个工会程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哪些情况无须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在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存在其他严重损害用人单位合同利益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服务内容 1、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2、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纠纷; 3、劳动条件、劳动保护纠纷; 4、工资、加班工资、计件工资、补贴、津贴、提成、奖金等劳动报酬纠纷; 5、城镇保险、小城镇保险、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纠纷; 6、病假、医疗期、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医疗补助费纠纷; 7、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纠纷; 8、调岗、调薪、变动工作地点纠纷; 9、出资招用、出资培训、提供特殊福利待遇与服务期纠纷; 10、商业秘密、竞业限制纠纷; 11、带薪年休假纠纷; 12、职业病、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与工伤待遇纠纷; 13、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纠纷; 14、除名、开除、辞退、辞职、离职纠纷; 15、经济补偿金、赔偿金、替代通知金、违约金纠纷; 等等…… 二、担任用人单位劳动人事管理顾问(顾问费面议):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控制用工成本与法律风险,就用人单位诸如人员招募、员工入职、劳动合同签订、员工培训、员工日常管理、商业秘密保护、绩效考核、工资发放、社保福利、员工离职、竞业限制等等相关劳动人事事务,通过下列方式提供顾问服务: 1、以电话咨询、邮件咨询或当面咨询的方式; 2、以审核、修改或起草日常行政管理文书的方式,如通知、信函、公告、决定,等等; 3、以审核、修改或起草合同协议的方式,如劳动合同、聘用协议、非全日制用工合同、保密协议、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劳务用工协议、兼职协议,等等; 4、以审核、修改或起草规章制度的方式,如员工手册、招聘制度、培训制度、工时制度、考勤制度、假期制度、绩效考核制度、薪酬制度、福利制度、保密制度、奖惩制度、辞退制度、交接制度、安全卫生制度,等等; 5、以设计人事表单的方式; 6、以设计专案的方式,如员工入职管理流程方案、员工离职管理流程方案、加班成本与风险控制方案、商业秘密保护方案、企业变革员工处理方案、企业规章制度建设与重整方案,等等。 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联系电话:15918794024 (招志南律师)  传真 020-37597318  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总部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棠东东路3号B-216(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干警训练基地侧)BRT天朗明居站,地铁4号线车陂站4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