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福安市公务员,于三年前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自购商品房。由于宁德市未开展住房公积金委托按月提取还贷业务,本人每月工资大部分都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生活压力很大。现政策是干部职工每月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只能存于公积金个人账户不能直接每月偿还贷款,提取的话也只能按年度提前部分偿还贷款本金。对比福州、厦门、泉州等地的公积金政策,我市机关工作人员在两方面无法享受政策好处:一是每月工资按比例存缴部分不能直接提取偿还贷款,需要另行用现金按额还贷,影响生活质量;二是年度个人帐户提取不能取现而仅供提前偿还贷款本金,这实际上是公积金贷款的缩水。
请问:我市是否准备开展住房公积金委托按月提取业务;如有开展该业务是什么时候?
在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的安排下,全省不再新开展“月冲还贷”业务。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我市的“逐年冲还贷”测试工作已正在进行中,我们严格按照实施上线测试方案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第一阶段,模式测试。一是同行归集冲同行贷款(含本办事处和跨办事处);二是跨行归集冲跨行贷款(含本办事处和跨办事处);三是同时测试同行归集冲同行贷款及跨行归集跨行冲贷款。
由中心人员测试的,分两个环节,第一环节为“逐年冲还贷”签约流程的操作,第二环节为“逐年冲还贷”的跑批操作。跑批又分为:本行归集冲本行贷款流程及跨行“逐年冲还贷”流程。具体安排如下:
1.“逐年冲还贷”签约流程的操作时间2周(1月12日一1月23日)。
2.“逐年冲还贷”跑批流程:
(1)本行归集冲本行贷款:(含本办事处和跨办事处)(工行、中行、农行、建行),共计4周。
①工行:第一批次-第四批次(包含正常及异常情况):1周(1月26日一1月30日)。
②中行:第一批次-第四批次(包含正常及异常情况):1周(2月2日一2月6日)。
③农行:第一批次-第四批次(包含正常及异常情况):1周(2月9日一2月13日)。
④建行:第一批次-第四批次(包含正常及异常情况):1周(2月26日一3月3日)。
(2)一家贷款行对应四家归集行进行测试 (含本办事处和跨办事处),分四个贷款行,共计4周
①贷款行工行,归集行其他三家银行:第一批次-第四批次(包含正常及异常情况):1周。(3月9日一3月13日)
②贷款行中行,归集行其他三家银行:第一批次-第四批次(包含正常及异常情况):1周。(3月16日一3月20日)
③贷款行农行,归集行其他三家银行:第一批次-第四批次(包含正常及异常情况):预计1周。(3月23日一3月27日)
④贷款行建行,归集行其他三家银行:第一批次-第四批次(包含正常及异常情况):预计1周。(3月30日一4月3日)
(3)四行混测:预计1周。(4月8日一4月15日)
第一批次-第四批次(包含正常及异常情况)
(4)4月25一26日安排各办事处业务人员培训。
第二阶段,系统上线试运行。从2015年5月开始先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属营业部试运行。1、5月份,同行归集冲同行贷款试运行:(1)建行归集冲建行贷款;(2)工行归集冲工行贷款;(3)农行归集冲农行贷款;(4)中行归集冲中行贷款。2、6月份,跨行归集冲跨行贷款试运行:(1)工行归集、农行归集、中行归集冲建行贷款;(2)建行归集、农行归集、中行归集冲工行贷款;(3)建行归集、工行归集、中行归集冲农行贷款;(4)建行归集、工行归集、农行归集冲中行贷款;3、7月份,同时进行同行归集冲同行贷款及跨行归集冲跨行贷款试运行。
第三阶段,正式运行。经市直营业部连续三个月试运行正常无差错后,2015年8月开始在全市开展“逐年冲还贷”业务。
“逐年冲还贷”业务的具体执行时间请关注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网站通知(网址:www.ndgjj.com)。
如有其他问题,可直接拨打12329咨询热线。
(宁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15-3-23 16:0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