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通贤镇上村村的一大部分村民对于村里的新水源地址选在种有桉树林的,并且以前是稻田区的旁边存有很大意见,都认为喝那个水源地的水会使人生病甚至致癌,虽然村委也采集了样本去检验,但是说服力不强,许多人还是不相信,都说偷梁换柱了。而且《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限制桉树人工林发展的通知》(闽政办[2011]152号)中作出了明确规定严禁在重要生态区域种植桉树。根据生态优先的原则,严禁在生态公益林地新种桉树,严禁在闽江、汀江、九龙江、晋江、九江、敖江、木兰溪、交溪干流两岸及其一级支流两岸、水库周边、饮水源区和其它生态脆弱地区种桉树人工林。希望解决村民的疑惑。
阙先生:您2015年8月28日致信“龙岩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述求件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村人饮工程水源选择是由各村自主择定,镇政府对各村水源工程没有指定地点,如有问题,由各村另选水源点。
感谢您对通贤镇党委、政府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如还有其他疑问可致电3591100或到镇政府党政办反映情况。
(上杭县通贤镇人民政府于 2015-9-8 15:3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