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投诉]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

诉状尊敬的中央及省市区的各级领导:我是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北荷村盛家浜28号个体工商户王秀英,依靠经营副食品行业为生。在2017年1月13日上午,我经营的食品店门前来了十几号人,带头的是王江泾镇政府副书记,副镇长,开口就说:“你的房子属于违章搭建,现在请你立即离开。”当时我就一下子就懵了,开始与领头的负责人交涉:“我在这里生活了二十多年了,你们说拆就拆,连一张通知都没告知我!”然而镇政府在没有一纸一文的情况下,镇政府的城管队员强行将我拖往120救护车上,并立即驶往镇上的卫生院。在事件发生过程中,我弟弟用手机拍摄过程中,被城管及特保人员阻拦,迫使我弟弟没有将他们将暴力执法的过程拍摄到。我一个弱女子,在农村集体劳动中得了心肌炎,无法从事体力劳动。开店的初衷是为了维持生计补贴家用。可是,地方政府所谓领导的行为,在无任何通知的情况下损害百姓的财产,强行欺压百姓,这个行为我不知道是谁赋予他们的权力。将我店铺里所有商品叫工人搬走。搬运过程中,他们粗暴的搬运使我的商品造成了损坏,并将我桌子里的现金一并搬出。事后,在清理时发现大部分现金已经丢失,盘点烟酒清点其他商品后,发现大量烟酒及商品遗失及损坏。对我本人的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我是1997年5月份在现今的北荷村二十四组乡村公路旁建造了两间房店,由于当时在农村集体劳动时患了心肌炎,医生也告知我无法从事体力劳动。于是我就开了一家小店来维持生计,平时 兢兢业业起早摸黑,商店的生意和口碑也得到乡亲们的好评。在2010年我在工商部门办理了相关手续并补办了建造商店房的土地征用手续,在房屋编了门号(28号)又增加了库房一间。可在2017年1月13日那天无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对我房店进行强拆,这对我和我的家庭来讲简直就是晴天霹雳,严重破坏了我生活!自从在2017年1月13日那天拆除我的店及我的住房,我只能在原先的房屋对面马路上的门面房进行借租。我也查询过中央政府对于《关于农民住房拆迁》的有关规定,先安置后拆除。可是就在我房屋拆除后,镇政府对我事情无人问津。我也是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守法公民,也是爱党拥护党,但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政府对其强拆后续事宜上只字未提。我恳请相关政府能够对我的情况明查!我坚决拥护共产党,也相信党能够为我们劳动人民当家作主。作为一名守法公民,我盼望党能够为本人有个合情、合理、合法的补偿!
你好,经调查核实,你系北荷村24组村民,你所办理的营业执照地址是你住宅的地址,你户的违法建筑位于北荷村21组,土地属于北荷村21组集体所有。在对你户违法建筑拆除前,镇、村两级工作人员已多次上门做工作并告知将对你户违法建筑进行拆除。2017年1月13日王江泾镇人民政府依法对你户的违法建筑(彩钢棚)进行拆除,因此不存在补偿的问题。若你认为拆除过程中对你的财产造成损失,你可以就赔偿问题与王江泾镇政府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功,你可以对王江泾镇政府拆除违法建筑的具体行政行为向秀洲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答复意见起30日内向秀洲区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秀洲区王江泾镇人民政府 2017/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