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唐镇庙山村宅基地问题,其实上次反映过,大唐镇政府也给了答复(LD20170057498),但是我说的是2002年左右征地的事,回复的是2014左右征地的事。收到回复后到信访局申请复查,信访局的回复是“与答复的问题不符,请重新反映”,所以在这里重新反映问题。简单说,就是2002年左右,庙山村征地时,镇政府答应给村民分宅基地作为条件,尽管后来村民多次向镇政府提及宅基地问题,但是政府官员一直推托,这事一直没有得到落实。(http://blog.sina.com.cn/s/blog_690d97b40100kr2j.html,这个网页的部分内容可作参考)镇政府通过征地卖地,最起码在经济上得到了巨大利益,某些官员从中有没有捞至好处先不提,最起码有了政绩,升官了,而我们普通百姓应该得到的好处呢,一直得不到。在这里发文就是想为自己争取应得的权益。请问大唐镇政府,这事什么时候解决?
匿名先生:你于2017年08月31日反映的:要求落实庙山自然村宅基地的问题。本单位于2017年08月31日受理,现答复如下:关于你要求落实庙山村宅基地的问题:据了解,大唐镇人民政府在2003年向庙山头村征地时确实承诺过会协助庙山村办理好生产发展用地的一切审批手续。后因用地政策调整和规划调整,该留置用地的土地性质一直为一般农田,没有转成建设用地,致使生产生活用地报批手续无法正常推进。镇党委政府正积极向上争取用地指标,等条件允许时按程序报批。如对本单位作出的处理意见不服,可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诸暨市人民政府(地址:诸暨市信访局内)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诸暨市大唐镇 2017/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