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人:向松云,女,1961年6月10日出生,土家族,小学文化,农民,住龙山县茅坪乡新场村八组。
控告人因不服龙山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龙刑初字第1号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控告。
控告人:张治华,男,1962所8月10日出生,苗族,高中文化,农民,住兴隆街乡苗沟村。控告人因不服龙山县政府打击报复,非法拦截访。
事实与理由:
一、因向松云丈夫张治华为林权欠款纠纷与上访所引起,当时因林业局、信访联系办违反息访息诉协议,不对象承诺(见附件2)。政府以招商引资便卖赔偿方式,通过了林业局、信访联系办等相关部门以168万转让给浙江老板朱跃林、朱雷键父子。并在转让协议上承诺林权证过户后一次付清所有款项,过户后不付款多次找相关领导至到朱跃林父子采伐树木2千余立方,最终只付74万元,尚欠张治华94万元余元,朱跃林父子拿林权证在外抵押借贷千万之多挑跑,后张治华多次找到公安局恳求立案侦察,公安不受理,法院不受理等。并多次找到信访相关部门反映,要求解决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被逼走上进京上访道路。
向松云因听说张治华在上访被政府雇请黑保安殴打并强行带回龙山后不见人,当心他的安危,第二天急冲冲背着孙子(一岁半)从水沙坪乡来到信访局问领导情况,黎书俊局长不解释以不知道为由回避,走出了办公室,致使向松云认为是敷衍她。因黎书俊局长扯向松云的衣服,讲到另外面去讲,此时背在背上的孙子吓哭了,于是便跟着走出了办公室,见孙子哭向松云情绪开始激动便同时抓住黎书俊衣服不让他走。此时黎书俊打电话叫金则献出来摄像,情绪更加激动,叫他不要摄像,不听,在这情况下才与黎书俊、金则献等人去争抢摄像机,抢得电池部分摔坏后,在情绪无法控制时才发生与黎书俊的抓扯,在这过程中还摔坏了一部手机。
二、既使认定向松云构成犯罪,犯罪情节也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并且积极配合,积极认罪、悔罪,并申请积极赔偿造成的损失。公诉机关也提出了上诉人犯罪情节较轻,可以适用缓刑的意见。政府为答到打击报复信访人的目的,县里领导打招呼法院必须严判,严惩向松云、张治华维权上访案。
综上所述,政府相关部门为了答到打击上访百姓的目的,并“欲加之罪”强行关押无辜受害者,敬请上级领导部门严查为谢!
空告人:向松云、张治华
2015 年1月26日
网友20150127161557:可悲 比猴子精的张志华终于被政府设笼子日弄上桥了。历朝历代,民是斗不过官的,低层民众没有人权。当今依然是压迫与被压迫的斗争,剥削与被剥削的斗争,有权阶级与无权阶级的斗争。2015-01-27 16:1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