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人才公寓

本人2014年研究生毕业后到上虞工作,目前尚未享受人才购房补贴。2015年开始领取了人才租房补贴。现公司组织人才公寓的申报,公司咨询住建局后回答我因享受了2015年租房补贴因此不符合人才公寓申报条件,请问该政策解释是否准确。
赵海涛同志: 您好!接到您的反映后我局工作人员及时与您电话联系解释,因上虞区首期人才公寓已销售结束,剩余房源销售办法尚在修订之中,待区政府审核通过后公开发布。请您留意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工作人员还给您留了电话以便于您对相关信息的跟进,非常感谢您的理解! 经办人:陈爱娣电话:82131440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5月5日
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