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镇海派出所,教育局规定今年招生参加电脑派位的学生父母,持2014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的有效暂住证件,暂住证附页中应有携带子女的相关记录;我小孩已经2016年要读小学,我于前几天办理了暂住证,但是你们说没法在暂住证附页中增加携带子女的相关记录。那教育局又规定要增加,你们又说加不了。那我们应该怎么办?
关于PT15090800004诉求件的答复
区效能办:
贵办传来编号为PT15090800004“如何在暂住证中应有携带子女相关记录”的诉求件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市招委会文件及荔城区招委会2号文件要求,并没有规定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办理暂住证时要增加携带子女的相关信息,只要能提供该适龄儿童确系其直系子女和符合政策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均可参加摇号或统筹安排就学。
荔城区教育局
2015年9月9日
(荔城区教育局于 2015-9-9 15:21回复)
自镇海派出所接到该诉求件后,镇海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民警核查。经核实,派出所不能开具暂住证附页中有携带子女的相关记录,建议市民向教育局反映。(荔城区公安分局于 2015-9-11 17:3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