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早上7点多,张阿姨外出办事,开电瓶车经过农翔路的农翔桥时,一条黄色草狗从路边跑过来,突然窜到电瓶车前,张阿姨躲闪不及,电瓶车与狗发生碰撞后摔倒在地,黄狗被压在车下。张阿姨感到脚非常痛,站不起来。旁边好心人将她扶起,并帮忙报了警。黄狗挣扎着爬起来后,一溜烟跑了。 事后,旁边烟酒店的老板金某走过来,拿起一把椅子让张阿姨坐下。
据张阿姨回忆,狗是从烟酒店那里窜出来的,狗站起来后也是朝烟酒店跑过去的,而金某走过来后,承认狗是他的,表示会对此事负责。
双方起纠纷
金某将张阿姨送进了医院,随后,张阿姨的家人也赶到了医院。
挂号、拍片等,花了300多元,这些钱都是金某出的。
检查结果显示,张阿姨的左腿骨折,需要住院治疗。这样,就涉及费用问题,而且不少。金某称,自己身上没有钱了,让对方先支付,到时再说。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最后报了警。城南派出所的顾警官处了这趟警。
顾警官对记者说:“一方要另外一方拿出钱来,另一方说没有钱,说是等警方处理了再说,是他的责任一分钱都不会少。”
10多天后,张阿姨出院回家休养。治疗期间,一共花了3000多元。医生建议,这样的伤要静养两个月,之后复查看情况,有可能会花更多的费用。
张阿姨的家人找到派出所,想让民警帮忙了结此事。在张家人看来,狗是金某的,因此金某要对此负责任。
民警多次与金某联系,对方以种种理由不来派出所。
7月14日,南湖派出所民警不得不上门,给金某做了份笔录。在笔录中金某说:“狗住在桥洞下,跟我没有关系,我没有拴过养过。平时自来自往,我们有吃的时候就给它吃点。”
至于为何要带张阿姨去医院看病,金某说:“反正是小事,我想帮忙也就帮忙了。”
记者在采访金某的时候,他说自己纯粹是出于人道主义,结果却招来了麻烦。
首次调解失败
7月17日,在南湖派出所社区民警的主持下,双方进行了首次调解,过程很艰难,结果没有成功。
张阿姨的儿子夏某列出一个清单,包括医疗费、单架费、轮椅费、两个月的护理费等费用,共计1万多元,要求金某赔偿。不过,这是有前提的,那就是两个月后母亲没有任何事情,否则还得金某负责。
金某不接受,理由是狗不是自己的,因此不可能来负这个责任。不过,金某并未把话说死,表示愿意承担医保报销之外的部分,但称这是出于人道主义。
金某这样的态度,夏某根本无法接受。在出院的时候,张阿姨是用现金支付医疗费的,现在再来用医保的话,根本就不可能。“因为报了警,有责任方,如果用医保支付,人家肯定认为这是骗保。”社区民警说。
或走法律途径
记者采访夏某时,他称该说的都已经跟民警说了,“如果调解不成功,我们会起诉烟酒店老板。”
南湖区交警大队一名交警说,类似这样的事情,肯定算交通事故,如果勘察现场后,认定狗需要负全责,那么狗的主人就该承担责任。浙江天程律师事务所律师徐登富也认为,此事百分之百属于交通事故,“真的有人证的话,他(金某)是跑不掉的。”
来源:南湖晚报
麻烦大了狗又不会说。
下面有请爱狗人士来讲讲~~~~
狗受伤了没有?它能不能得到赔偿?
车子的速度也不慢吧
这个事情麻烦了
喜欢养狗的朋友,看好自家的爱犬噢
对养狗不拴的人强烈鄙视
狗是弱势群体啊,按照汽车赔电动车逻辑开电动车的应该赔狗医药费才对啊
让狗负责吧。
怎么能让狗负责呢?应该让电瓶车负责,狗是弱势群体。扣车,检查电瓶车刹车是否合格,不合格就是电瓶车全责,合格也应承担百分之十。
要么就打死不承认 说什么人道主义 明显就是做贼心虚么
电瓶车真好,撞了汽车车主会赔,撞了狗先不管狗的伤是如何 就要找狗主人赔钱。
但是这起事故不会是狗负全责吧(先不管狗有没有主人)?如果让狗负责,那这骑电瓶车的岂不是狗都不如?
掉河里淹死了找ZF 掉太平洋里淹死了找联合国吗???出了事怎么就想找个冤大头拿钱呢?
狗是弱势群体,电动车撞步行的,电动车全责,金先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哈哈
狗如果是野狗没主人怎么办
狗摊上大事情了
狗主人不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