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廖小军书记:
我们是古田县交通执法大队的全体干部职工。于7月2日向宁德市12345政务平台投诉古田县公务员局和古田县编办违反规定突击调人问题,但投诉信在12345平台刊出仅两天,就突然遭遇被删帖。这是及其严重严重的压制群众申诉渠道的问题。在此,我将原投诉信再发送,希望您能看到并督促处理。同时要求督促处理非法删帖的相关责任人。
7月2日的投诉信如下:
我们是古田县交通执法大队的全体干部职工。我们要向您举报古田县编办、公务员局严重违反政策,突击向已经明令冻结人事调动的古田县交通运管所调入人员。
古田县交通运管所原为事业单位,曾经要求列入参公管理没有获得批准。后来,成立交通执法大队,大家都传说交通执法大队会被列入参公管理。于是,古田县交通运管所一批人一夜之间调入到古田县交通执法大队。
去年,国家对事业单位进行新一轮调查,决定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交通运输管理、移民管理、旅游行政管理等部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单位划归公务员管理。但是规定,以2014年在编在册人员名单为准,现有编制暂时冻结,严禁突击调入。
但是,古田县交通运管所的那一批人突击调入到古田县交通执法大队的人员,竟然变戏法般于今年5月份,竟然又一夜之间调到古田县交通运管所的户头上。目前正在报批转制为公务员。
请问:国家已经明确规定现有编制暂时冻结,严禁突击调入,为什么古田县交通运管所这样一批人竟然可以明目张胆突破政策规定。
如果他们的行为被允许,我们要求,我们古田县交通执法大队现有干部职工也全部从古田县交通执法大队的编制内调动到古田县交通运管所,然后与他们一起申报转制为公务员身份。
小黄:
您好,经核实,你所反映的诉求件编号应为ND15070200011,并未你所称的ND2015070200011,我中心诉求件编号没有“20”开头,目前该件已正常流转办理中,不存在被删除的情形。可能因为您输入编号有误,造成无法查办诉求件的办理情况,建议您重新进行查询。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顺利。(宁德市效能办于 2015-7-7 09:2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