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内大病医保一站式结算
截止至2017年5月9日
已有21家医院啦
新增的医院名单(5家):
潮安区人民医院
饶平县妇幼保健院
湘桥区妇幼保健院
潮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潮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医院总名单(21家):
解放军第一八八医院
潮州市中心医院
潮州市人民医院
潮州市中医医院
潮州妇产医院
潮州韩溪眼科医院
潮州北斗肾病医院
潮安区庵埠华侨医院
潮安区浮洋中心卫生院
潮安潮汕骨伤科医院
潮安佳华医院
潮安九洲医院
饶平县人民医院
饶平县中医医院
湘桥区人民医院
湘桥区中医医院
潮安区人民医院
饶平县妇幼保健院
湘桥区妇幼保健院
潮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潮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即日起,在市内开通大病医疗保险一站式服务的这21家医院就医,当共付段个人自付费用达到一万元以上,在出院结算时,会直接享受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待遇。
Q:什么是大病保险?
A:参保人在保险期间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部分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待遇后,个人年度累计自付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项目范围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费用(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支付限额内应由个人支付的住院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支付限额的住院费用和门诊特定病种医疗费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支付限额内应由个人支付的门诊特定病种医疗费用)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由承保机构按比例赔付。
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共付段个人自付费用年度累计超过1万元且不超过3万元的部分按55%的比例赔付,年度累计超过3万元以上部分按70%的比例赔付,年度累计赔付限额为30万元;
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共付段个人自付费用年度累计超过1万元且不超过3万元的部分按70%的比例赔付,年度累计超过3万元以上部分按90%的比例赔付,年度累计赔付限额为60万元。
来源:潮州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