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政府未有给交意外险

我是龙岩市永定区培丰镇长流村二女户,国家有政策规定每年免费给我们交意外保险,前年有保单给我们,去年就没有给我们保单,今年我老婆因为在工厂意外受伤,就去保险公司问,说保单已经送到我们村部了,就去村部问,拿出来一看一看已经过期两个月了,按道理我们每年都要拿到保单的,为什么不发给我们,现在想问是:保险乡政府没给我们交是对还是不对,要求相关部门跟进处理。
经查,我镇从2012年8月开始一直为农村二女结扎户、农村一女领取独生子女户参保,保费金额每户一份50元,由市财政配套出资5元,区级财政配套出资30元,镇财配套出资15元组成,每年参保日期为8月1日至次年7月31日止。因今年8月8日龙岩经开区(高新区)体制机制调整,导致原经开区所属6个乡镇意外保险工作滞后,未能及时为计生家庭续保。诉求者妻子在8月份因意外伤害无法得到理赔情况,我镇计生办人员已向永定区卫计局反映,区卫计局表示,已经和人寿保险公司沟通,保险公司表示乐意衔接此项业务,并认可从8月1日生效,并进行理赔,但是要求重新办理相关手续。目前要办理手续需要永定区财政局追加此项资金开支,我镇已向上级相关部门进行反映,并且做好诉求人的解释工作。(永定区培丰镇人民政府于 2017-9-6 17:1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