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证件纠纷。

我是2012年7月进入公司,当时自己携带一个上岗证,到2013年公司安排去考了三个上岗证,费用全部公司出,报名费,住宿费,伙食费,至2015年5月1日公司出台一个协议,考虑到还在公司工作,所以就签了,不签就必须走人,而且协议签完之后我们手上都没有,两份都是公司存档,当时很多人都不愿意签,说这是赤裸裸的压榨,但是公司有不签的话把公司出的去考证的报名费,住宿费,伙食费归还才能拿走证的意思,协议的大概内容就是2015年5月1日之前考的上岗证,从2015年5月1日算起,服务满三年,或者不满三年需2000元一个向公司交费,可是在2016年公司又出台一个规定,具体没看,但是价钱就是说3000一个证。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如何解决,我13年考的到目前已经在公司服务四年了,公司还是不愿意和平解决,一定要用钱买。有没有什么其他办法。
您好,如果离职时单位以任何理由扣押劳动者的上岗证等证件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至于对于事后签的协议 ,其本人认定为不合法的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确认该协议违反劳动合同法。
2017-08-23 14: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