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单位购买社保第4个月,在1月中旬准备休产假,预产期在1月底。休产假时公司表明不会有工资发放且需要个人付全额社保的费用。社保局会有产假的工资补助吗? 生育险买不够1年,产检和生育的费用,能得到社保局的报销吗?
您好,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参保人,从参保缴费的次月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从停止缴费的次月起停止享受待遇。分娩时参加生育保险不满12个月,需待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再向参保所在地社保局申请生育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产假期间正常为职工参保并发放产假工资的,用人单位可以向社保局申请生育津贴。
2017-01-12 21:5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