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我想用我的故事告诫所有人,遇事切勿冲动!”近日,桐乡市看守所中一名在押人员李青通过管教民警联系到了本报记者,主动提出要以自己的故事作为反面教材,告诫他人切勿因一时冲动铸成大错。 近日,在桐乡市看守所5号监室内,记者见到了去年“11·21”聚众斗殴事件中砍人、致人重伤的李青。采访中,李青告诉记者,5年前自四川老家来到桐乡后,他曾在多家知名企业务工,每月收入有近4000元,这对于新居民而言,已经是“小康”水平了。然而现在令老乡们羡慕的工作没了,好友罗呈还命丧黄泉,自己也得面对10年铁窗。
在记者面前,回忆起事情发生的整个过程,李青心中五味杂陈。2012年11月21日,在洲泉镇某企业内上班的一名好友老于打电话约李青“帮架助威”。老于是洲泉镇这家企业里的老员工,一直与工友高新不和,事发当天,又因琐事发生争吵,火气一上头,两人就各约帮手准备晚上“干一架”。
接到电话后,李青就与好友罗呈一起抄着“家伙”(水果刀、钢管)来到洲泉镇上。李青回忆道:“当时我们想也没想就去了,觉得是‘朋友’的事儿就该帮!当天晚上一到事发现场,我们两伙人二话不说就动上手了。”混乱中,李青砍伤了高新的哥哥,罗呈颈部亦被高新刺伤,血流不止。双方赶紧将伤者送医救治,但罗呈由于伤重不治身亡。高新的哥哥头部重伤,留下残疾,另有多名涉案人员受轻伤。
随后,此案经过警方侦查告破,涉案人员均被抓获。今年11月1日,桐乡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李青、高新以及高新的哥哥3人均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今,在看守所呆了近一年的李青相比以前,更加沉默寡言。因自己一时冲动,害得好友惨死,这样的经历令他心中阴影难去。李青的管教民警李锋告诉记者,在监室中李青亦常常向他倾诉。为此李锋曾以谈话等多种方式,多次开导、劝诫李青,最终使他产生了将自己的故事公之于众的念头。嘉兴日报
脑残就是说这种人的。。。
哎。。。。
冲动是魔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