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庄稼地被无故铲平,官员不为民做主

国土资源厅的领导,您好!我是浙江省江山市上余镇一都江村的农民,上个月我在此平台进行咨询,问题转发至江山国土资源后,只有人员在线上进行了敷衍性回复,留的电话号码是传真机,我在回复评价上提出的问题依然无人问津,现我的庄稼地被推倒一般,灌溉渠道被毁,庄家怎么办?线上回复说让我去找的部门我也重新去找了,依然各种推脱,无人解决。我相信政府,相信官员为民办实事的诚心,所以尽管利益受损,依然坚持不像其他人一样闹事、制造热点引发关注,我只想合理平稳妥当的解决问题。但是,对人民问题的漠视拖延,让问题变得尖锐。附上次咨询及答复的内容:国土资源厅的领导,您好!我是浙江省江山市上余镇一都江村的农民,今年6月初,我听邻居说自己的橘子地和水稻田要被推土机推平了,到现场查看,发现推土机已经越过田埂,上前阻拦,联系到村委,村委同意推土机先停下,双方协商。但是协商多次未果,我的意见是:如果国家建设需要,我同意土地被征用,但要按照国家规定的补偿标准给予补偿。村委的意见是:只能按照2013年之前的标准赔偿土地及青苗的费用。所以,我想咨询一下问题:1、我没有签过任何土地征用的相关协议协议,村委至今也没有出示土地已经被征用的审批文件,也从未有村委干部通知我家去领取补偿款,这符合国家土地征用政策吗?我该无条件相信并服从吗?2、这些年没有文件或正式通知说土地被征用,土地也没有被用作建设,村民们都在土地上继续耕作,现在村委出来说,这在2013年的时候已经被征用了,这是合法合理的吗?3、由于存有疑虑,我自己上网搜了一都江村被征用的文件,发现被推掉的土地面积远远大于网上公布的审批面积,他们这算作弊吗?4、这些年经济发展,物价也上涨,地价房价都上涨了,为什么村委却要求以四五年前的价格进行补偿,农民没了地,以后靠什么生活?5、如果说国家政策就是这样赔偿的,那村干部家的果木怎么可以按照现价赔偿,这个也是合理的吗?我并不想麻烦政府,所以这段时间一直想好好跟村委协商,但是他们要么置之不理,要么跑来我家大呼小叫,可能接下来会强行推平土地,村民都说当地政府可能会偏袒村委(镇里的分管干部也让我答应村委的条件),所以我想省政府会更客观公正一些,特来咨询。希望相关领导能够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告诉我政府合理的政策和处理办法是怎么样的,万分感谢。   答复:你反映上余镇一都江征地相关问题我局已收悉。经了解,你所反映的区块属于江山经济开发区江东五期项目,征用款已于2013年七月到所在的村。该项目由经济开发区负责实施,具体情况建议你向经济开发区咨询了解。谢谢你对国土资源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联系人:祝小红联系电话:4111524我对该答复的评价是不满意1、到现在也没有相关工作人员找我了解情况,确认事实;2、是否应该让有关工作人员向我出示相关审批文件及红线规划图等(以证明我的地在他们说的第五期里面);3、我是在村、镇、开发区多次协商无果才来向上咨询的,现在又让我找开发区,像在踢皮球。我家务繁重,还带着婴儿,老百姓维权太不容易,请各位领导能够体谅。当然,作为弱势群体,该跑我还是得跑。
匿名:你于2017年7月19日网上反映的信访事项,我们于2017年7月21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一、信访人基本信息及诉求 反映今年6月初一都江村村委未经其同意也未预先通知,强行用推土机推平其田地,要求给于合理补偿。经核实,信访人为一都江村民江彩花。二、调查情况经调查,你6月的来访件,由于是匿名信访件,我们无法取得联系,只能在线上答复,并非敷衍性回复,请你对国土资源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接到该信访件后,便派开发区征迁局副局长徐林盛和开发区国土所副所长周肖龙到上余镇了解情况,正逢你也在镇政府,得知两次的匿名信访人为一都江村民江彩花,便与你进行了口头沟通交流、答复。你所反映的土地位于江山经济开发区江东园区五期项目范围内,江东园区五期用地于2013年启动土地征收报批。江东园区五期征收一都江村共涉及12个村民小组390余户,涉及第八村民小组集体土地88.55亩。你户一家四人,共分得征用款106920元;你祖母的四分之一土地征收补偿款6300元也在你名下(祖母已过世,你队征收补偿方案过世人员按八折算:31580*0.8*0.25=6300元),两项合计113220元,至今未领取。目前除你户未领取土地征收补偿款外,其余被征地村民及你叔父均已签字领取了了土地征收补偿款。园区征收了你户1057.36平方米的自留地,征用款79733元已由你丈夫江高田签字领取。另外,应一都江村要求,园区土地实行先参保后征地,2013年9月你户就已提前解决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因此,你对土地征收一事并非不知情。一都江村八队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方案经讨论决定,并不存在村干部与村民补偿标准不一问题。三、处理依据及处理意见土地征收补偿款已拨付上余镇一都江村,除你户未领取征用款外,其他村民已全部领取,建议你户及时到村委领取。具体情况你可向经济开发区咨询了解。再次谢谢你对国土资源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四、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江山市人民政府或衢州市国土资源局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经办人:徐小娟联系电话:4989302
江山市国土局 2017/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