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苏南路1段203号住户,于2014年购买2手房,该房屋购买时刚装修完,没有在意,现发现楼顶严重漏水,该小区没有正规的物业管理,只有一个老太太守门。我所住的一个单元一个楼层两户人家,没有上楼顶的梯部,上屋顶需要从另一个单元高一层的屋内进去,在我们的楼面上有花台,种了些树,也就是我们的楼面成了别人的空中果园,现在楼面窜水,到处漏,就因为要动楼面上的花台、树木,楼顶都上不去了,找社区,他们曾出面协调过,没有种树的地方我自费做了防水,可水是从砂层窜,要拆花台,社区说没有执法权,现在楼顶也上不去了,市政热线也打了,没有作用,为了社区的和谐我暂没有做出过激的行为,但时间长了,可能会逼疯。
东坡区通惠街道: 1、业主同意反映人唐某从自家屋顶楼上去对楼顶做防水维护。2、业主同意将屋面花台拆除,同意唐某将树木移植或者移除。3.因业主长期不在眉山居住,唐某在处理屋顶防水需提前电话通知,互相配合双方的时间,并将业主家里的卫生进行清扫。
2017-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