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区古玩城2楼222号川煜法律咨询服务分部工作人员肖泽峨,来电人表示该工作人员冒充律师进行执业(有录音等依据),无证执业,要求处理。
你于10月24日向市12345反映关于“路桥区古玩城2楼222号川煜法律咨询服务分部工作人员肖泽峨,来电人表示该工作人员冒充律师进行执业(有录音等依据),无证执业,要求处理。”的投诉事项,我单位于10月26日收悉。现向你答复如下:你反映的情况属实。自接到投诉案件移交后,我局指派两名工作人员(具有执法资格)于10月26日上午到位于路桥区古玩城2楼222号的川煜法律咨询服务分部开展实地调查,经查该法律咨询服务分部持有长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长兴雉城川煜法律咨询服务部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我区没有办理执业证照,应属无证经营。我局工作人员当场要其近日摘掉广告牌并停业营业。(司法局联系人李伟斌 15867079169)路桥区司法局2017年11月1日
路桥区司法局 2017/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