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郊乡严重行政不作为

本人曾应新家住永定县凤城镇田塘南路33本人于2011年十月份在老永定至崎岭黄仕凹老路旁经营纸灰厂,今年初城郊乡政府引进塔牌混泥土厂项目开工,三月份由于施工我丅水源受到污染,找支乡政府和工地负责人反应都不予处理,我厂没法正常生产,到四月中旬工地运水泥柱的车被我拦下,工地业主报警,后经城关派出所民警协条处理下才解决我用水问题,城郊乡政府一直没有出来解决这事算啥作为,至八月份前我与混泥土搅伴厂都相安无事,八月底客户发现我的纸灰有问题,经我查明原因是搅拌场运输车辆行驶带来的飞尘所造成,九月三日上午我与乡政府和施工方联系讲明事由,可没一方来处理事情,九月六日我只好把一部车停在路边目的是让大车慢行通过减少灰尘,九月十四号上午十点多混泥土厂指使万美村村书记领着十几个人冲进我厂打我一个人至轻伤住院,报案至今一个月都没一个结果,现在我厂已受灰尘影响二个多月,加上我被打伤我已蒙受巨大损失,厂已半停厂状态,作为一级政府不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算什么政府,中央八项规定不是成了空话吗,我的人身安全和企业跟本得不到保护,城郊乡政府根本没把中央的八项规定落实到位,如果有我这场事情根本不会发生,严重不作为,我恳求政府公平公正的把我这个事处理好,厂的问题解决好,我所说的我有电话录音电话记录,和打人视频,真的没处理,我只好向上一级政府反应
曾应新同志:你好,塔牌水泥搅拌站是县政府2013引进外资项目之一,落户于我乡万美村黄士凹地段,2014年2月正式动工实施,在实施建设中,建筑材料、沙、石、机械设备必须经过原永岐老公路,你(开心纸灰厂)以车辆行驶中会扬起灰尘,影响你纸灰生产为由,经常将面包车或纸灰运输车堵路,使大型运输车无法通过,而引起部分跑沙石运输万美村村民不满,于是部分老同志和村民7-8人到纸灰厂去协商通行一事,在协商过程中双方有过激行为,发生冲突,随即报案,城关派出所已立案受理此事。目前,冲突双方责任及赔偿事宜,派出所正按法律程序依法处理。
该纸灰厂属凤城镇辖区,塔牌水泥搅拌站站址落户我乡,项目施工车辆需从纸灰厂旁边道路经过,你向乡政府和施工方反映过扬尘问题,我乡立即派员前往查看,乡政府也建议塔牌搅拌站尽快将老路铺设水泥路面减少灰尘,铺路后采取如不定时喷水的防护措施。我乡本着为群众利益、化解矛盾出发,在你投诉前,项目工作队就积极主动多次与你沟通协调,并建议采取封闭式生产方式,因你要求过高,最终协调未果;冲突事件发生后,我乡积极与凤城镇、县国土局、万美村两委和相关村民沟通协调,冲突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并不存在你所说乡政府行政不作为的情况。
在协调时,你曾说会提供纸灰厂的一些相关证件,但至今未提供。据查,该纸灰厂租建在林权产权证(证号:永林证字[2006]第2211120010号)为凤城镇先锋社区郑子权的山场上,县综合执法局询问笔录上体现该纸灰厂未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综上所述,你反映乡政府行政不作为的情况失实。作出回复意见如下:1、关于你与万美村部分村民冲突一事,城关派出所将依法公正处理;2、建议凤城镇及相关部门根据县政府[2014]45号会议精神和2014年9月12日阙副县长批示予以处理。
(永定区城郊镇人民政府于 2014-10-23 20:1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