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和我老婆都是外地户口,我是在广州购买的社保和公积金,老婆在佛山购买社保(已满一年)未购买公积金,我们以家庭为单位在佛山购房和贷款,请问我们这种情况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如果可以,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谢谢!
首先明确,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以法规形式强制执行,它是依法缴存,它不是商品,不存在购买或不购买。
根据《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办法》,申请贷款的职工“按规定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以上,且在贷款申请审核前3个月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方可申请,市外缴存职工的条件和办理手续与我市职工的条件和办理手续一样,但需提供申请人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公积金贷款情况证明。由于我市是“限购”城市,如果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不能提供你的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情况证明,则需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你在当地购买或拥有住房的情况证明。
根据网友反映的情况,你配偶并不符合申请的条件,如网友符合申请的条件,请按照手续须知提供资料到承办银行申请。
有关贷款规定可登陆我管理中心网站(www.fsgjj.gov.cn)——法规政策——住房公积金——关于实行差别化贷款及修订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办法的通知;相关贷款手续,可登陆我中心网站——手续须知——办事指南——住房公积金——《办理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手续须知》查看。
2013-11-09 23: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