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16040500019对城区违规生猪养殖进行彻底整治诉求,复而不决!

诉求:尊敬的陈区长:您好,刚上任,在您百忙之中打扰你了。2014年以来,永定区开展永定河、金丰溪流域生猪养殖业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可是,相距永定河不至200米的凤城下坑居委会生猪养殖出现严重反弹。这个区域近十几户家庭式养殖户在领取补贴后,不但没有拆除猪舍,还继续他们的违规养殖。养殖粪污用水冲洗直接排入村里并不通畅的排污下水道流过居民区进入永定河,严重污染了永定河生态环境,影响了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秩序,与永定县城这一国家级的卫生县城、省级生态县城荣誉格格不入。希望再进行全面彻底整治,巩固成果,还城区人民一个卫生的生活环境。
回复:你好,首先感谢你对我区生猪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你上面所述的凤城下坑居委会属于禁养区,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该地区生猪养殖场的关闭与拆除属于凤城街道办的职责。同时我局也会一如既往地重视与加大对我区生猪养殖业污染的治理工作,为我区人民拥有整洁的生活环境做最大的努力。(永定区农业局于 2016,4,11 15:27回复)
求评:问题解决了?
你好,你的诉求我街道已于4月14日收悉,感谢你对凤城街道生猪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的监督。
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政府中心工作,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难点,此项工作开展的好坏直接关系农村生态环境、公共卫生和政府形象。为此,2014年以来,凤城镇(现改街道)高度重视,根据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迅速成立了镇长任组长的整治工作小组,制定了整治方案,持续抓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
就你上面所述问题,我们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截止2014年8月,下坑社区辖区原有15户家庭零散式的生猪养殖户。其中:2014年10月30日,5户拆除并给予奖励补助,至今该5户均未重建猪舍养殖生猪;8户拒绝签订拆除协议要求给予堆放杂物,到2014年12月,该8户在生猪出栏后均停止养猪;2户利用有房产证的老民房进行养殖生猪,但均在当年12月停止养殖。所以,你反映十几户家庭式养殖户在领取补贴后,不但没有拆除猪舍,还继续违规养殖不属实。
因下坑社区原是农民村居,居民农耕意识强,且随着春节前猪价飞涨,近期有4户家庭零散式养殖生猪。2户在南山山陂脚下,1户在居民区,1户在偏远的老民房,给周边群众带来一定的污染。为此,街居干部已入户开展工作,下发拆除通知书,责令其迅速整改,如未整改到位,我们将依法依规联合相关部门实施强制拆除,加大整治力度。最后,谢谢你对我们凤城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永定区凤城街道办事处于 2016-4-25 21:1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