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谢谢你了,没想到过了8年,我这点钱还能被追回来。”10月29日,崇福镇的沈女士来到桐乡市公安局大麻派出所,为犯罪嫌疑人写下谅解书时说,“其实他也没有伤害我,而且已经向我道歉,希望可以从轻处理。”
2006年6月14日晚10时左右,沈女士开着电瓶车从崇福镇到永秀村的小姐妹家去。在经过一条小路边时,突然从后面冲上来一个开摩托车的男子。“抢劫,把钱拿出来。”“我没有钱的,你看我的钱包。”沈女士被吓坏了,停在路边不敢动,并把自己的钱包拿出来给那个男子看。
“把车推到路边上去。”男子对沈女士说道。沈女士不敢违抗,按照对方的意思做了,这时男子走过来开始和她闲聊,问沈女士这么晚去哪里、要干什么等,沈女士又紧张又害怕,一一作了回答,并劝道:“抢钱这种事情是做不得的,别抢我钱了好不好。”但是男子不理会沈女士的劝告,一直靠在她的车头上。眼见这个男子似乎不会轻易放过她,沈女士摸出自己的手机说:“这样吧,我家就在崇福镇上,你和我去家里拿钱,这个手机是我新买的,你拿着,我不报警。”
沈女士想着只要把他骗到大马路上,有路过的人看到就安全了。“好的,你在前面带路,我跟在你后面。”男子说。
沈女士在前面骑得飞快,很快到了有路人来往的马路上,等她回头却已经不见男子的踪影。“还好只是被拿走了一个手机。”沈女士一边想着,一边检查挂在车头的包。这一检查她才发现,原本放在包暗层里的2300元钱不见了。“我记得那个男子身高175厘米左右,体重大概130斤左右,本地口音,其他情况已经记不清楚了。”报警时,沈女士回忆道。
民警迅速立案调查,多次到现场取证并通过各个路段的视频监控展开地毯式搜索,但因沈女士没有提供其他更具体的信息,案件一直毫无头绪。8年来,办案民警虽然一直在更换交接,但是这个案件却没有被放弃过。
直到今年9月的一天,民警在梳理案件时,发现桐乡本地人陈某与2006年这起抢劫案的男子较为符合。民警马上与沈女士取得了联系,又将当时的抢劫案资料重新梳理。陈某,今年37岁,平时没有稳定工作,他的外貌特征与沈女士的描述都较为吻合。
在确认相关工作后,民警将陈某抓获。经过民警审讯,犯罪嫌疑人陈某交代了2006年6月14日晚对沈女士进行抢劫的犯罪事实。“对不起。”陈某见到沈女士时说道。
10月29日,陈某因涉嫌抢劫罪被刑事拘留。(南湖晚报)
广告吗还是逼供的 真神了一抓一个准
切,报警有用吗?我们家被偷了三次,报警了三次,不就每次来录个笔录,拍个照,走个形式,后面一点声音都没有的!
一样,家里被偷2次,楼下租客破门入三次,都是走个流程。
知道谁干的也没去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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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都在办公室泡茶。
这个有点玄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