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湖真的宜居吗?


九龙湖真的宜居吗?
九龙湖西客站不远处,惊现航母级超大污水处理厂.长期临居致癌!!影响楼盘达西站瑞都.琥珀园.合园.正荣学府一号.华盛奥特莱斯.九龙十一度.富源花园.九龙阳光.青花九龙.喜园.龙湾.九珑等十多个楼盘,看看你和你的亲朋好友是否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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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九龙湖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公示的意见
规划局:
贵局于2017年8月25日对九龙湖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进行了公示,现将意见反馈如下:
贵局在规划和调整九龙湖污水处理厂项目及周边用地时所依据的规定不够全面和准确。贵局在2017年4月6日对《南昌市九龙湖片区起步区JLH503-A02、A03地块控规调整》进行了公示,贵局引用的是2001年住建部关于《城市污水处理建设项目标准》建标2001-77号,“第六章-第五十九条:厂外居住区与污水厂产生臭气的生产设施的距离,不宜小于50-100米”。但是在2011年,国家安监局最新发布实施的《城镇污水处理厂防毒技术规范》,在《城镇污水处理厂防毒技术规范》第五章“厂址与布局”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厂址应与规划居住区或公共建筑群保持的卫生防护距离一般不小于300米。贵局规划只依据了住建部2001年发布的关于《城市污水处理建设项目标准》,而未用2011年,国家安监局最新发布实施的《城镇污水处理厂防毒技术规范》要求。
贵局规划的九龙湖污水处理厂项目与其南边JLH503-A02、A03地块控规调整后的行政办公和商务用地距离不达标。虽然贵局对JLH503-A02、A03地块控规调整,增加50-100米绿化防护隔离带,将JLH503-A02、A03地块的用地性质由原来的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行政办公用地和商务用地,并采用小地块、密路网布局,但调整后该行政办公用地和商务用地仍属于公共建筑群用地范畴(公共建筑是指供人们购物、办公、学习、医疗、旅行、体育等使用的非生产性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且与贵局新规划的九龙湖污水处理厂项目距离不足300米,与国家安监局最新发布实施的《城镇污水处理厂防毒技术规范》第五章“厂址与布局”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厂址应与规划居住区或公共建筑群保持的卫生防护距离一般不小于300米的要求不符。
贵局规划的九龙湖污水处理厂项目位置与九龙湖发展规划要求不适应。规划的九龙湖污水处理厂项目地处九龙湖片区起步区的核心地带。按贵局的规划定位,九龙湖片区起步区将打造成城市副中心、区域性的商贸会展中心、省级旅游集散中心、生态低碳智慧示范城区。而在这样一个集经济、旅游、生态、行政为一体的中心新城的核心位置,规划建设一个占地2百多亩,可能是南昌城区最大的污水处理厂,显然与省委省政府和南昌市委市政府打造九龙湖新区的初衷不符。目前南昌西站已是江西省和南昌市的门户,日均客流量达到1万人次以上,而污水处理厂项目离西站不足1.5 公里的距离,刚到南昌就闻到扑鼻的臭味不知做何感想。
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将严重危害周边居民和学校学生的身心健康。周围大型楼盘林立,在1.5公里范围内目前已建和在建的楼盘有华南城、西站瑞都 、新力琥珀园、新力合园、九龙11度、青花九龙、新力禧园、金融商务区配套小区、天集九龙等十多个楼已经入住和即将入住居民会超10万人,周边规划建设有站前学校、水厂学校、东城学校和三所九年制学校,师生将达万人。根据西湖朝阳污水处理厂(54亩)和青山湖污水处理厂的目前的运行及对周边生产的影响和污染情况(见有关投诉和抗议),九龙湖污水处理厂200多亩的规模产生的污水、气味、固体垃圾、噪音等,其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散发的恶臭将极大的危害周围居民、学生的的身心健康。
建议:原规划是2007年制定,当时望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尚未有九龙湖新区的规划,而根据目前九龙湖新区发展的需要,的确需增建污水处理厂,建议:一是暂停发放九龙湖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二是从九龙湖长远发展出发,将目前规划所在地的望城污水厂搬迁;三是科学论证,听取民意,在远郊重新选址规划建设大型、现代化的污水处理厂;四是将目前污水处理厂用用地控规调整为二类居民用地或商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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