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丽水市交警大队领导:新年好!我是一名外县学生的家长,关于学生往返校车问题,丽水市区内部分中学,本市县域学生众多,学校没有配备校车,家长出于安全、便利考虑,一些县域组织集体周末包车站的正规旅游大巴接送(人数准乘定额之内,协议定格绝不超载),家长全程跟车监护、辅助和指导学生坐车常识等防范安全措施,一直以来运行良好无事故。上个月,车站方闻声区交管部门要排查不许接送的消息,站方终止协议停止接送。因此,学生周末往返非常困难,都是刚十岁出头稚气未脱的孩子,几十或上百公里的路程,路途必须数次转车,不定班次每周往返,中途转车难免巧遇误乘不正规的运营车,各种不安全隐患极大,广大家长实在揪心忐忑不安!就算有条件的家长们被迫自驾车接送,不但增加负担和耽误工作,也大大增加交通安全隐患系数!3~6年中学生涯,区外上千名学生,希望相关领导设身处地的想一想。校车政策的落实,学生和家长们都非常支持和期待,期盼着孩子们能座上更加安全舒适的交通工具,但目前本市校车如同空中楼阁。当前,希望贵支队与相关部门积极协调配合,责令落实相关学校考核配备校车,或者出台更具安全、便利的解决方案,才是政策得益有效落实的前提。当下,无良好的往返渠道,堵死了包车较为合理的途径,出现上述分流情况,极其不安全,违背了校车立法的初衷,也失去了执法为民的意义!纵观我们身边的许多法规,也不见得都是如此死卡硬套。请不要让上学往返成了学生和家长们的恐惧与困惑,请不要让青少年烙上匪夷所思的阴影和偏见。在不具备不完善的过渡期,恳请贵交警支队领导酌情考虑……。
丽水市交警支队回复
2016-01-04 11:02
楼主您好,您的心情我们可以理解。孩子上下学的安全是家长们最关心的问题,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也是交警部门的一项重点工作。国家对校车的管理(包括车辆、驾驶人、路线等)有明确规定,校车使用许可要由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向教育部门申请取得,交警部门对校车有监管的职责。没有取得的校车资格的普通车辆在安全性能上和正规校车是有较大区别的,司机也没有经过专门的教育培训,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
我们和家长们的目的是相同的,都是希望广大学生能够平安上下学,去年交警部门依法对市区三辆未取得校车资格的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了查处,也将该问题向学校及教育部门作了反馈。
尊敬的丽水市交警大队领导:新年好!我是一名外县学生的家长,关于学生往返校车问题,丽水市区内部分中学,本市县域学生众多,学校没有配备校车,家长出于安全、便利考虑,一些县域组织集体周末包车站的正规旅游大巴接送(人数准乘定额之内,协议定格绝不超载),家长全程跟车监护、辅助和指导学生坐车常识等防范安全措施,一直以来运行良好无事故。上个月,车站方闻声区交管部门要排查不许接送的消息,站方终止协议停止接送。因此,学生周末往返非常困难,都是刚十岁出头稚气未脱的孩子,几十或上百公里的路程,路途必须数次转车,不定班次每周往返,中途转车难免巧遇误乘不正规的运营车,各种不安全隐患极大,广大家长实在揪心忐忑不安!就算有条件的家长们被迫自驾车接送,不但增加负担和耽误工作,也大大增加交通安全隐患系数!3~6年中学生涯,区外上千名学生,希望相关领导设身处地的想一想。校车政策的落实,学生和家长们都非常支持和期待,期盼着孩子们能座上更加安全舒适的交通工具,但目前本市校车如同空中楼阁。当前,希望贵支队与相关部门积极协调配合,责令落实相关学校考核配备校车,或者出台更具安全、便利的解决方案,才是政策得益有效落实的前提。当下,无良好的往返渠道,堵死了包车较为合理的途径,出现上述分流情况,极其不安全,违背了校车立法的初衷,也失去了执法为民的意义!纵观我们身边的许多法规,也不见得都是如此死卡硬套。请不要让上学往返成了学生和家长们的恐惧与困惑,请不要让青少年烙上匪夷所思的阴影和偏见。在不具备不完善的过渡期,恳请贵交警支队领导酌情考虑……。
校车的标准比普通的客车要高的,不达标还是不要接送的好,否则出事情的话更糟糕,湖南等地这样的例子很多。
回2楼,没有校车,客车又不安全,难道要坐飞机吗?补充内容 (2016-1-3 20:54):其实,我也是呼吁有关部门落实校车呀,在还没有校车的状况下,包车相对还是比较便捷和安全的。否者,(学校——车站——终点——回家)必须要几次转来转去折腾,不还是要到车站座客车吗?他们还都是孩子呀,尤其是有时侯赶不上紧凑的车晚点到了,学校不让带手机又联系不上,你知道家长有多提心吊胆吗?停运包车,现在这样的方式更加不安全不踏实!又有什么更好的方式选择呢?
楼主,您好!您发的帖文已转交给相关部门。
没明白我的意思?就是要政府以合适的方式推出真正的校车!
需要校车是肯定的,但不能因为需要但没有就用普通车辆。交警不让送没错,这是国家规定,交警不能不作为,而且普通车辆肯定没校车安全,相对来说不用普通车辆接送而让学生自己乘坐公交车回家虽然麻烦,但安全点。只有要求教育部门和政府抓紧落实校车,而不是应该让交警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没有人否定校车,家长更关心安全,政策落实校车是前提条件,没有校车又如何要求学生座校车呢?相关部门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协调配合执行,各行各的步调不一致就会出问题,这是不负责的,不管哪个部门都是政府单位。再请问,丽水市有公交车到各县城的吗?如果还是要转到车站座普通车,这样比包车安全吗?
个人觉得只要不是做的黑车,正规公交车还是比这种半拉子校车要安全点的,毕竟学生没有集中在一辆车上,风险分散了,而任何公交车出问题的概率是一样的,就是没那么方便。
也不是你的想法错,至少这是很合情理的,家长当然关心这些。但你要求特殊时期特殊对待这对交警来说是基本不可能答应的,不合格的校车在路上行驶查处是他们的职责,他们只按法律规定处理,你也可以说他们不讲人情吧。只有让那些管校车的部门赶紧把校车弄出来。这就是实际情况。
谢谢回复:问题是,目前学校和校车服务者不向学生提供校车,怎么办?事实上,现在社会上各种车辆代替了校车,只不过没有集中在一辆而已,这样混杂的状况不是更加不安全吗?比如有种选项:一辆包车30个人,现在可能要分散几十辆私家车了,不是增加了不安全系数吗?执法是你们职责我能理解,但有必要和校车落实监管部门协调同步,才能真正发挥执法为民的本质。但现在的结果,显然是违背了立法的初衷和意义!呵护孩子安全是每个父母的天职,希望你们并通过你们向相关部门再三斟酌……。
楼主这问的,我也是醉了。你真当交警是万能的,什么事都他们说了算啊?再说了,电视里报道的不合格校车事故你不是没看到吧?十几个甚至几十个小朋友就这样没了,我想他们的父母肯定也是觉得安全才敢让自己小孩去坐吧?结果呢? 还说这样的风险更小?这么多血淋淋的事故都教不了你,唉~~
一些人的观点出了严重问题:
1.凭什么说明其它车辆就比包车安全,更多各种事故怎么视而不见?分流只不过分散了群体性事故,淡化了关注焦点,但增加了事发积率和意外,掩盖了问题得不到正视。
2.所谓高标准的校车在哪里?校车安全法的重点应该在校车落实。
3.交警部门有监管执法的职责,应该是校车安全法其中的一个环节,跳越校车落实执法、倒置逆行或者断章取义,会扭曲了法规的功效和本意。
4.因监管出现的问题,有必要出来解释。
5.在此还是呼吁:政府相关部门尽快全面有序落实校车安全法政策,才是合法合理的正道。